青岛崂山区2023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公告 青岛崂山区2023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 二 )


2.网上报名时,每名幼儿每次只能选报一所幼儿园 。报名先后顺序不作为录取依据 。
3.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名,需同时上传以下材料:
(1)父母本人身份证;
(2)父亲或母亲与子女同户的户籍证明;
(3)父母至少一方持有的崂山区居住证;
(4)父母至少一方在崂山区的租房合同或自有住所产权证明;
(5)父母至少一方与崂山区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办理的工商营业执照 。
(四)组织新生入园
1.做好幼儿入园体检 。新生入园前,需按照《青岛市贯彻〈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修订版)》(青卫妇幼字〔2019〕9号)规定的项目进行健康检查,由家长自愿选择任意一所区市级及以上卫生保健主管部门认定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方可入园 。
2.规范入园报到 。我区幼儿园报到时间原则上安排在8月14日(星期一)至8月25日(星期五)期间,具体报到时间由各幼儿园确定 。幼儿逾期未报到,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
3.做好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 。幼儿园在幼儿入园时根据《关于印发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办法的通知》(国卫办疾控发〔2021〕4号)要求,认真做好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 。
四、有关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
幼儿园招生工作由区教育体育局统一领导,各学区教育服务中心属地负责 。全区按街道、分片区统筹幼儿园招生工作,金家岭街道、中韩街道、沙子口街道、王哥庄街道、北宅街道同时招生,各幼儿园在所属街道相应范围内招收符合入园条件的适龄幼儿 。各学区教育服务中心要统筹安排普惠教育资源,积极为辖区内适龄幼儿创造入园条件,同时落实好常态化疫情防控的相关措施,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置招生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确保招生工作规范有序 。
(二)严格规范招生行为 。
幼儿入园除进行健康检查外,禁止任何形式的考试或测查 。幼儿园不得设置实验班或特色班,不得设置入园前置条件 。幼儿园收费严格按照《关于贯彻实施<山东省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青发改价格〔2020〕26号)执行 。在符合幼儿园设置标准、优先保障小班幼儿入园需求的前提下,有条件的幼儿园经区教育体育局许可,按规定进行托育机构登记备案后,方可招收托班 。
(三)妥善做好特殊群体入园工作 。
积极推进残疾幼儿随园保教,支持幼儿园招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幼儿 。对残疾幼儿、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重点困境儿童、脱贫享受政策家庭幼儿、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家庭幼儿、烈士子女、低保家庭幼儿、特困救助供养幼儿,积极保障普惠性学位供给 。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做好烈士、现役军人、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高层次人才等子女入园工作 。进一步做好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园工作 。
(四)幼儿园具体招生信息以各幼儿园公布的招生简章为准 。
五、招生服务电话
金家岭学区教育服务中心:83102601
中韩学区教育服务中心:58515691
沙子口学区教育服务中心:88807683
王哥庄学区教育服务中心:87842460
北宅学区教育服务中心:87851136
崂山区学前教育发展中心:88996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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