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东莞南城街道民办中小学招生入学办法( 二 )


5.注意事项
(1)符合“直升入学”资格,但监护人不是本市户籍或因特殊情况暂无法提供上述有效证件的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其父或母在办理本市有效居住登记、提供在本市居住或就业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社保清单、纳税清单或房产证明等)以及签订补办居住证承诺书后,予以直升 。不符合条件的学生只能在招生补录阶段向仍有剩余学位的民办学校申请入读 。
(2)幼升小直升政策截止至2024年,2023年秋季起入学的幼儿园学生,毕业时不能通过直升方式入读民办学校 。
(3)从2022年秋季起转学到有直升资格学校(或幼儿园)就读的学生,毕业时不能通过直升方式申请入读对口直升学校 。该部分学生可以报名参加学校的“电脑派位”或“补录” 。
(4)按顺序录取 。符合条件的学生只能选择民办学校招生类别中的一类填报志愿,如选择并被“直升入学”录取的学生,不能填报“长幼同校入学”和“电脑派位”志愿;如选择“长幼同校入学”并被录取的学生,不能填报“直升入学”和“电脑派位”志愿;如选择了“直升入学”或“长幼同校入学”但没被录取的学生,可继续填报不少3所“电脑派位”学校志愿 。“直升入学”和“长幼同校入学”录取名单确定后应对外公示不少于3天,接受监督 。
7.非起始年级插班生
民办学校应在办学规模规定范围内,按照学籍管理相关规定以及招生备案意见招收非起始年级插班生 。
三、招生程序
根据《东莞市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指导意见》有关要求,结合南城实际,按照如下程序推进招生工作:
1.直升意愿征集录入→2.网上报名、采集信息→3.资料审核(结果公布、结果复核)→4.志愿填报→5.电脑派位(公布录取结果)→6.注册缴费→7.招生补录→8.数据整理→9.建立学籍 。
(一)直升意愿征集录入
九年一贯制、十二年一贯制、多层次民办学校及有关民办教育集团内自愿报读并被直接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符合直升条件的学生,由民办学校登记统计好名单后交南城教育管理中心,南城教育管理中心核对学生学籍及有关信息后,将符合条件的学生数据录入招生平台 。
(二)网上报名、采集信息
1.报名方式:实行网上报名 。所有本市户籍和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申请本市小学一年级或初中一年级学位,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申请积分制入学学位(含民办学位补贴),均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以下网站、微信公众号或APP登录“东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统一招生平台”(简称“招生平台”)进行入学报名 。
(电脑版)网址:https://zs.dg.cn;
(手机版):“东莞慧教育”微信公众号(订阅号),“东莞市教育局”微信公众号(服务号),i莞家微信公众号,i莞家APP 。
2.报名时间:2023年5月16日10:00-5月22日17:30
3.信息填写 。符合条件的学生家长须在报名时间内登录“招生平台”,填写“学生基本信息”“监护人基本信息”及有关信息,上传规定的证件照片 。申请积分入学的学生家长按积分方案要求填写相关信息 。申请民办学校“长幼同校入学”的学生家长填写申请人哥哥姐姐的相关信息 。网上报名期间内,填写的信息可多次修改;网上报名时间结束后,招生平台关闭不再接受网上报名和修改 。
(三)初审结果公布
1.网上报名时间结束后,各有关职能部门、民办学校对报名资料进行初审,初审结果于2023年6月4日公布;学生家长登录招生平台查询并“网上确认”初审结果 。民办学校须在初审结果前确定“长幼同校入学”录取名单 。“网上确认”初审结果后,家长不能再对报名信息和初审结果进行修改或复核,请家长确认初审结果无误后再进行志愿填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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