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东莞桥头镇中小学招生入学方案 东莞桥头小学招生区域( 二 )


②公办初中一年级
桥头户籍小学应届毕业生统一安排到桥头中学就读(在东莞市以外就读的应届毕业生需补充提供学籍信息卡) 。
(详见附件2《桥头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申请入读公办学校安排表(起始年级)》)
(2)符合东莞市优待政策的适龄儿童少年
①父或母一方符合《东莞市高端人才和企业人才子女入学实施办法》规定;
②父或母一方持有效的《东莞市优才卡》并在东莞市工作或在东莞市拥有产权清晰自有房产;
③父或母一方获得“东莞市荣誉市民”称号并在东莞市工作或在东莞市拥有产权清晰自有房产;
④父或母一方在适龄子女申请入学前5年内(含入学当年,截止时间为申请入学当年的8月31日)获得东莞市委、市政府授予个人荣誉称号;
⑤符合规定的台湾学生和华侨华人子女;
⑥符合规定的军人子女、公安民警子女、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等;
⑦符合其他入学优待政策规定的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
(3)符合桥头镇优待政策的适龄儿童少年
①父或母至少一方是我镇户籍(属我镇原籍居民,不含新入户),并在我镇工作或居住,小孩入户我镇以外(含未入户)的适龄子女;
②父或母至少一方属我镇原籍居民(户籍已迁出我镇,仍在我镇工作或居住)的非我镇户籍适龄子女;
③父或母在我镇工作或居住,需跨镇街申请的本市外镇户籍适龄子女(其父或母截至申请入学当年8月31日在我镇需有社保、纳税、营业执照等其中一项满六个月,或产权清晰的自有房产);
④在我镇公办学校(含幼儿园)任职的教师子女(含在编、合同制和临代教师)和获镇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以上颁发的“优秀教师”等荣誉称号的民办学校(含幼儿园)教师子女(荣誉称号有效期为五年,截止时间为申请入学当年的8月31日);
⑤在我镇工作或居住,获东莞市或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授予的“见义勇为”、“道德模范”等荣誉称号者的适龄子女(荣誉称号有效期为五年,截止时间为申请入学当年的8月31日);
⑥相关部门帮扶企业解决紧缺人才子女或其他特殊贡献的社会工作人员子女入学;
⑦2022年固定资产投资全镇前20名的企业(不含房地产企业);2022年出口总额全镇前15名的企业;2022年列入市协同倍增企业或镇级倍增试点企业;2022年新入规上工业企业 。(镇级企业人才类别)
(详见附件3《非桥头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申请入读公办学校安排表》)
(4)积分入学非东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按照《东莞市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实施办法》(东府〔2023〕26号)《东莞市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积分入读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实施方案》(东府〔2023〕27号)执行 。(详见附件4《东莞市2023年积分入学日程安排》)
(二)民办学校
1.招生对象
东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和符合条件的非东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
2.招生条件
(1)东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可直接申请民办学校;
(2)非东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落实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可选择父母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以下简称“监护人”)按规定申请民办学校 。其中:
监护人是东莞市户籍的,可直接申请民办学校;
监护人是中国境内非东莞市户籍的,须持本市有效《广东省居住证》(含电子居住证);
监护人是港澳户籍的,须持本市有效《港澳居民居住证》;
监护人是台湾户籍的,须持本市有效《台湾居民居住证》或五年期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监护人是外国国籍的,须持有效护照、签证或居留许可等证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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