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会市积分入学2021 2023年肇庆四会市积分入学政策( 三 )


第七章条件审核
第十八条申请人按本办法规定提供申请材料,由学区学校按程序进行审核,具体报名办法以市教育局当年公布的《招生方案》为准 。具体流程如下:
(一)网上报名 。由适龄随迁子女监护人在报名时间内登录四会市教育局指定网站进行网上报名,如实填写相关资料,申报积分 。
(二)现场审核 。由适龄随迁子女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陪同小孩并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所报名学校进行现场资料审核,逾期不提交资料进行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读公办义务教育学校资格;对随迁子女监护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的,退回监护人,对申请材料有异议的,可要求监护人提交有关单位验证证明;受理监护人提出的申请和提交的证明材料(属于“证明”类材料收原件,属于“证件”类材料收复印件,证件原件核对无误后退回监护人),必须由监护人本人签名确认 。
(三)计算积分 。学校按照《四会市适龄随迁子女申请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起始年级积分指标及分值》计分办法计算积分,填写初计得分 。
(四)集中复核 。相关职能部门对适龄儿童监护人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复核,填写复核得分 。
(五)公布积分 。申请人的积分值经审核确认后公布,申请人可登录市教育局指定网站或到所报名的学校查询 。对积分值有异议的,申请人可向学校反映,由学校进行二次复核 。
第十九条受理报名申请时间结束后,学校不再接受监护人补充提高分值的相关证明材料 。
第八章政策照顾
第二十条符合国家、省、市政策性照顾人员的适龄随迁子女,如申请到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就读起始年级的,可不纳入积分入学范围,其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到其流入居住地学区学校提出入学申请 。申请时除须提交本办法第五条要求证明材料外,还需提交相应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学校受理、登记,审核后统一报市教育局复核,符合条件的按有关规定优先就近安排到其申请的公办学校就读 。
政策性照顾对象主要包括:
(一)优抚群体类 。
1.烈士、因公牺牲或病故军人的适龄子女(其监护人在四会市居住)及在四会市辖区服役或其配偶在四会市居住的现役军人的适龄子女;
2.四会市居民合法领养的适龄孤儿;
3.父母均长期患重病或失去监护能力的残疾人委托四会市监护人照顾的适龄子女 。
(二)特殊行业类 。
父母均为从事地质勘探等长期野外工作,委托四会市监护人照顾的适龄子女 。
(三)人才类 。
1.符合四会市“引进人才”有关文件规定人员的适龄子女,如符合本省、肇庆市和本市相关规定的,其服务单位必须在四会辖区内 。
2.符合四会市有关文件规定的重点项目高级管理人员的适龄子女,如符合本省、肇庆市和本市文件相关规定的,其服务单位必须在四会市辖区内 。
(四)境外群体类 。
海外华侨、港澳台同胞回四会市创业人员的适龄子女 。
第九章其他
第二十一条我市相关职能部门要切实保障适龄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合法权益,对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要严肃查处 。
第二十二条监护人提供的证件和证明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伪造或提供虚假、失效申请材料或作虚假承诺者,按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情节严重者,转有关部门依法依规追责 。
第二十三条市教育局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及国家、广东省、肇庆市的最新政策,及时调整适龄随迁子女凭积分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的积分指标和入学分值并向社会公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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