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内蒙古高考志愿填报与录取政策一览( 二 )


(二)录取
1.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在教育部和自治区招委会领导下 , 由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组织实施 。自治区招委会根据高校在我区安排的招生计划数和考生的考试成绩 , 综合考虑并确定各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
【2023内蒙古高考志愿填报与录取政策一览】
2.高校招生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 。录取期间 , 高校和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要保证通信联络畅通 。参加不同批次录取的高校 , 分别执行不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高校高水平运动队、艺术团招生等特殊类型招生按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
3.报考普通高考各科类和高职对口招生各科类的考生 , 文化课总分达到我区对应类别相应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 按所报志愿顺序 , 按文化课总分(含政策性加分 , 下同)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 按投档比例投档 。
报考艺术类本科专业的考生 , 专业统考成绩本科合格(或取得所报考高校校考合格成绩) , 且文化课总分达到我区对应类别本科最低控制分数线 , 按所报志愿顺序 , 全部投招生院校 。报考艺术类专科专业的考生 , 专业统考成绩专科合格(或取得所报考高校校考合格成绩) , 且文化课总分达到我区对应类别专科最低控制分数线 , 按所报志愿顺序 , 按文化课总分排序 , 按投档比例投档 。
报考体育类本科专业的考生 , 文化课总分、专业课成绩达到我区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 按届时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填报志愿专栏”所公布的投档排序成绩项(文化课总分或专业课成绩)和投档比例投档;报考体育类专科专业的考生 , 文化课总分、专业课成绩达到我区专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 按所报志愿顺序 , 按文化课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 按投档比例投档 。
填报了特殊类型招生志愿的考生 , 按有关规定单独投档、招生院校单独录取 , 不占用我区已公布的招生计划 , 录取与否、录取何专业由招生院校决定 。
少数民族预科班最低录取分数线不得低于在我区本科相应批次各有关高校提档分数线以下80分;民族班最低录取分数线不得低于在我区本科相应批次各有关高校提档分数线以下40分 。
4.按投档比例投档时 , 当遇到多名院校志愿和投档成绩相同考生时 , 原则上不受院校投档比例所确定的人数限制(军事类院校按有关规定执行) , 全部投招生院校 。投档人数为计划数乘以投档比例的结果向上取整(军事类院校按有关规定执行)后的数值 。
5.在各批次首次网上填报志愿、投档、录取完成后 , 仍有部分高校录取不满额时 , 将在各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进行征集志愿录取 。征集志愿录取后 , 如有少数高校线上生源仍不足 , 不能完成招生计划 , 可适当降分再次征集志愿 , 降分征集志愿投档后 , 由相关高校择优录取 。普通类各批次最大降分幅度不超过20分 , 艺术类、体育类和高职对口招生等是否降分、降分幅度等由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根据录取时的实际情况确定 。
6.录取工作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实施 。网报志愿结束后 , 原则上高校可根据生源情况调整招生计划 。高校须按照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章程中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 。对于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健康状况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投档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并符合学校调档要求的考生 , 是否录取以及所录取的专业由高校自行确定 , 高校负责对已投档但未被录取考生的退档原因作出解释 , 高校不得超计划录取 。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负责监督在我区招生高校执行国家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情况 , 纠正违反国家招生政策、规定和违背录取规则等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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