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重庆渝中小学入学政策最新 重庆渝中区小学入学政策( 二 )


3.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的合法工作证明(在渝中区合法工作的工商营业执照、劳动用工合同等) 。
学校按照规定的顺序录取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并将学生基本信息录入网上新生报名登记系统 。
(三)特殊群体子女入学
1.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在招生范围内公办学校实行随班就读 。患有较重生理缺陷,能适应学校学习、生活的适龄听力残疾儿童、中重度智力残障儿童,由重庆市聋哑学校或渝中区培智学校予以接收 。无法到校接受义务教育的重度残疾儿童,由相关学校会同有关部门,联合实施“一人一案”的送教上门服务,并纳入学籍管理 。
2.城市建设中拆迁户子女、配住廉租房、公租房的本区户籍人员子女申请接受义务教育的,由居住地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入学 。6年内未配住廉租房、公租房的拆迁户子女可在原户籍所在地按原招生办法入学,或在迁入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划片招生的就近学校入学 。
3.经市教委批准的我区国际学生接收学校,可以接收持外国普通护照来渝学习的小学适龄儿童和在本区常住外籍人士的随行子女 。
4.现役军人、公安英模、一至四级因公伤残军人、一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援藏干部、政府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华侨、港澳同胞、在渝工作的外籍专家,其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按照相关规定,由居住地教育行政部门按政策规定安排入学 。对台湾同胞子女,要按照一视同仁、适当照顾的原则,与居住地居民子女享受同等入学政策 。烈士子女可由监护人或法定监护人根据其具体情况自主申请就读学校 。
(四)“公参民”转置学校招生 。
天地人和街小学按照“公参民”整改相关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契约,招收符合协议入学条件的业主子女 。
三、招生预警
2023年,大坪小学、马家堡小学、石油路小学、中华路小学、中华路小学竹园分部、巴蜀小学、人和街小学、人民小学等8所学位紧张学校,招收计划学位只能基本满足渝中区户籍学生入学需求,以后对应年级原则上不接受转学申请 。
四、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和程序
(一)严格执行招生计划 。按照市教委的要求,5月20日前,区教委公布小学招生入学政策、招生工作安排、招生计划、报名程序等相关信息,学校做好“一校一策”招生工作方案 。6月中旬前,学校向社会发布入学登记通告 。
(二)规范执行招生程序 。学校要严格执行招生计划,不得擅自超计划、减计划招生 。严禁“大班额”,每班学生规模不超过45人 。
(三)信息采集和报名审核 。各小学于6月20日开展招生录取工作 。6月15日—19日,所有申请公办学校入读的适龄儿童家长,登录“重庆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报名信息采集系统”(网址:www.cqywjybm.com或关注重庆教育微信公众号),进行网上信息采集 。完成网上信息采集的适龄儿童,到所对应小学进行新生报名,按照“志愿填报、信息采集”双一致的原则,对报名对象、报名材料进行审核确认,并及时录入渝中区小学招生报名系统 。学生报名信息录入后,家长须在系统自动生成的《新生入学信息确认表》上签字确认,学校加盖公章后,学校和家长各保留1份 。正确引导家长按照招生政策申请入学,避免出现区内多校重复报名,凡已在招生报名系统中登记注册的学生,其他学校一律不得录取 。区教委将进一步优化招生入学报名流程,结合实际,推进“入学一件事一次办” 。
五、工作要求
(一)健全控辍保学长效机制 。学校要落实控辍保学工作责任,高度关注未入学新生,要加强家校联系,及时了解情况,建立入学登记台账,切实做好疑似辍学学生劝返复学工作 。对有辍学高风险倾向的学生,建立健全“一对一”关爱帮扶机制 。要高度关注在“私塾”“读经班”等社会培训机构接受教育或在家接受教育的学生,对未按《义务教育法》规定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立即启动义务教育学生控辍保学工作机制,对其法定监护人发放劝返通知书,切实落实失学辍学学生劝返、登记和书面报告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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