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东莞麻涌镇中小学招生入学实施方案( 三 )


(1)属于第1、2类:按照市、镇相关文件要求执行 , 由镇企业主管部门通知相关企业 , 企业收齐相关材料审核完后再提交给镇企业主管部门复审 。
(2)属于第3、4、5、6、7、12类:向麻涌镇教育管理中心提出申请 , 并将相关纸质材料提交到麻涌镇教育管理中心 。
(3)属于第8、9、10类:提交特殊群体申请表以及表中要求的相关材料 。
(4)属于第11类:提交跨学区申请表以及表中要求的相关材料 。
3、积分入学类
按照《东莞市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实施办法》(东府〔2023〕26号)和《东莞市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积分入读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方案》(东府〔2023〕27号)文件精神执行 。
备注:按系统要求上传相应电子材料 。
4、民办学校类
(1)家长方是东莞市户籍的 , 可直接为其随迁子女申请民办学校;
(2)家长方双方都是非东莞市户籍的 , 父母至少一方须持本市有效《广东省居住证》(含电子居住证)(港澳户籍的持本市有效《港澳居民居住证》 , 台湾户籍的持本市有效《台湾居民居住证》或五年期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 外国国籍的持有效护照、签证或居留许可等证件) 。
父或母在本市实际居住或就业 , 因特殊情况暂无法提供上述有效证件的 , 入学方式参考市文件执行 。
备注:申请中小学一年级民办学位的学生家长请在招生平台上传以上相应证件电子照片 。申请中小学插班年级民办学位的家长请带齐相关材料到民办学校现场报名提交 。
(四)材料审核
麻涌镇教育部门将联合相关职能部门通过线上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 , 对申请人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统一审核 。

2023东莞麻涌镇中小学招生入学实施方案

文章插图
所有入学材料在通过相关职能部门审核后 , 将提交麻涌镇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最终审议 , 属于特殊情况或重大疑难问题的 , 将通过一事一议方式进行商议 , 报镇领导班子会议审定并作为最终结果 。
(五)录取办法
1、麻涌镇户籍类学生:以学生户籍地址所属村(社区)为依据划分小学学区(详见附件1) , 以相对就近入学和统筹调配相结合的原则分配到各公办小学就读 。当户籍所属学区学校的学位不足时 , 将根据教育部的指导意见 , 在教育资源不够均衡的地方 , 稳妥实施多校划片 , 根据学生入户所在学区时间先后顺序(面向一年级)和抽签(面向插班年级)方式开展2023年秋季招生工作 。学位不足的学校将与附近有学位剩余的学校实施“多校划片”统筹安排 。麻涌镇户籍小学应届毕业生可直接申报东莞市麻涌镇古梅第一中学 。
2、优待政策类学生:由麻涌镇教育部门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读镇内各公办中小学校 。
3、积分入学类学生:按《2023年麻涌镇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积分制入学录取方案》执行 。
4、民办学校类学生:按照《东莞市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实施办法》(东府〔2023〕26号)执行 。
(六)公布学位分配结果
1、公办中小学校:2023年7月5日在招生平台上公布户籍类学生、符合优待政策类学生以及积分制入学类学生的学位安排情况 。插班生类由各录取学校公布 。
2、民办中小学校:由市教育局于2023年7月5日组织电脑派位 , 并公布录取结果 , 家长可登录招生平台查看民办学校录取结果 。插班生类由各录取学校公布 。

相关经验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