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重庆渝北区小学招生政策 2023重庆渝北区中小学招生入学政策( 三 )


(二)民办中小学校招生入学办法
适龄儿童、少年,须登录“义务教育招生报名系统”(网址:yjbm.cqedu.cn或关注重庆教育微信公众号)填报相关信息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按照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规模核定招生计划,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摇号计划,采取登记注册方式直接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摇号计划的,由区教委于6月20日统一组织电脑随机派位(摇号),全程接受监督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电脑随机派位(摇号)录取结果产生后,“义务教育招生报名系统”将发送手机短信通知学生家长登陆系统查询随机派位(摇号)结果 。经随机派位(摇号)录取的学生须在6月21日18:00前登录系统进行确认,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 。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三对口”学生,回到公办学校录取体系,按相关规定由区教委统筹安排,保证公办学校“兜底”,防止学生辍学 。
(三)“民转公”学校招生入学办法
“民转公”学校的招生入学采取执行合法入读协议、相对划片及电脑随机派位(摇号)相结合的方式 。参与电脑随机派位(摇号)的“三对口”适龄儿童、少年,须登录“义务教育招生报名系统”(网址:yjbm.cqedu.cn或关注渝北教育微信公众号)填报相关信息,经区教委和区公安分局、区不动产登记中心比对审核,确认信息属实后,方可参与电脑随机派位(摇号) 。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摇号计划,采取登记注册方式直接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摇号计划的,由区教委于6月20日统一组织电脑随机派位(摇号),全程接受监督 。经随机派位(摇号)录取的学生须在6月21日18:00前关注渝北教育微信公众号,通过页面底端“入学报名—公办招生查询”访问渝北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管理系统,对摇号结果进行确认,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 。
1.招生入学条件
(1)凡2021年2月28日之前签订的合法入读协议(包括有校区选择条款的协议),均按协议执行 。
(2)划片和摇号入学的适龄儿童、少年必须符合与父(母)的户口、房屋产权证明(或房屋产权证、购房正式合同)和实际居住地一致,且截止2023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须迁户入住满一年;自2021年6月10日起交易的二手房业主子女须迁户入住满五周年才能按“三对口”政策入学,迁户入住未满五周年的二手房业主子女由区教委统筹安排入学 。
(3)划入相应学校的楼盘,每户可解决符合“三对口”条件的1-2名业主子女入读(含首购住房1-2名业主子女及二手住房5年后1-2名业主子女) 。
(4)参与摇号但未摇中的适龄儿童、少年,若原“三对口”对应学校学位已满,由区教委统筹安排 。
2. 凡2021年2月28日之前签订的合法入读协议(包括有校区选择条款的协议)的业主子女及划片招生范围内的“三对口”适龄儿童、少年,持相关材料于6月15日至6月19日直接到对应学校现场登记审核,不需登录系统网上报名 。
3. “民转公”学校2023年秋季一律不接收转学生,符合“三对口”条件的转学生由区教委统筹安排 。
(四)报名审核流程及通知书发放
适龄儿童、少年只能选择一所学校报名,公办、民办及民转公学校三类不能兼报 。全区实行网络报名登记+现场核实的招生方式:
1. 各中小学 “三对口”招生划片范围公布时间:2023年6月9日 。
2.网上申请时间:
2023年6月15日9:00—6月19日18:00 。
3.审核时间:
学生信息比对审核时间:2023年6月15日—6月19日 。流动人口学生审核时间:2023年6月25日—6月30日 。
4.招生录取
(1)6月20日,公、民办中小学同步开展招生录取工作 。

相关经验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