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广州共有产权住房申购问题说明 广州首批共有产权住房开始申购

根据《广州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办法》(穗建规字〔2020〕8号,下称《办法》)、《广州市市本级共有产权住房申请审查实施细则》和《广州市市本级共有产权住房供应配售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现就申购2023年城隽雅苑北区和榕悦花园共有产权住房有关问题作如下说明:
一、关于申购人
(一)是否所有家庭成员均可作为申购人?
未婚、离异、丧偶等单身人士,如符合申购条件,可独立申购;已婚人士如符合申购条件,可选择一方或夫妻双方作为申购人,选择夫妻双方作为申购人的,夫妻双方均需符合申购条件 。父母、子女等其他家庭成员不可作为申购人 。
(二)关于申购人和承购人(产权人)的关系?
申购人购房后成为共有产权住房承购人;申购人及其配偶(提交申购时为已婚家庭)一致书面意愿将其配偶新增加为承购人的,夫妻双方共同作为买方签署《共有产权住房买卖合同》、《共有产权住房共有协议》,即作为共有产权住房个人产权份额的产权人 。每个家庭只能购买一套共有产权住房 。已婚人士如仅选择一方作为共有产权住房个人产权份额的产权人、其配偶不作为产权人的,其配偶仍视为已享受购买共有产权住房 。
二、关于时间计算
(三)申购条件中涉及年龄、户籍年限、基本养老保险缴交、房产等时间如何计算?
申购条件涉及对年龄、户籍、基本养老保险缴交、房产等时间的计算,以各批次销售公告发布之日的上月最后一日为截止计算时点,本批共有产权住房申购以2023年4月30日为截止计算时点 。
(四)基本养老保险如发生中断或补缴,如何计算连续缴纳时间?
《办法》规定“申购前在本市连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满60个月,发生中断、补缴情况的累计不超过6个月且相应的月份不计在内” 。据此,销售公告发布之日的上月(含上月)前66个月(2017年11月—2023年4月)内,如基本养老保险发生中断、补缴情况累计超过6个月的,不符合申购条件 。
三、关于户籍
(五)申购2023年共有产权住房有何户籍限制?
1.《办法》第十八条规定,本市户籍申购人应具有本市城镇户籍满10年;具有国家承认的国内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或者取得国家承认的境外院校学士及以上学位、属于高技能人才和紧缺工种(职业)目录、持有有效的广州市人才绿卡主卡人员的,可以不受户籍或户籍年限限制 。
2.2023年城隽雅苑北区共有产权住房定向配售给符合申购条件并且在越秀、荔湾、海珠、天河、白云、番禺六区稳定就业或长期落户的无房家庭,即申购人户籍或工作单位(注册地或办公场所)须为越秀、荔湾、海珠、天河、白云、番禺 。
3. 2023年榕悦花园共有产权住房定向配售给符合申购条件且在越秀、荔湾、海珠、天河、白云、番禺六区及黄埔区(房源所在区)稳定就业或长期落户的无房家庭,即申购人户籍或工作单位(注册地或办公场所)须为越秀、荔湾、海珠、天河、白云、番禺、黄埔 。
四、关于住房
(六)拥有哪些房屋或房屋转移记录不得申购共有产权住房?
1.申购人及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名下有本市的住宅、商铺、写字楼 。
2.申购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已签订本市住房购买合同或产权调换形式的征收(拆迁)补偿协议,或持有宅基地,或持有未办理受赠、继承手续或其他未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本市住房 。
3.申购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控制或其控制的企业,在提交申购前5年内在本市有住宅、商铺、写字楼不动产转移记录;

相关经验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