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职工医保生育保险待遇政策问答( 二 )


09、太原产假多少天?育儿假多少天?
根据《山西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可以享受婚假三十日;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女方在享受国家和本省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奖励延长产假六十日,男方享受护理假十五日 。婚假、产假、护理假期间,享受与在岗人员同等的待遇 。
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且子女不满三周岁的,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分别给予每年十五日的育儿假 。育儿假期间,可以享受与在岗人员同等的待遇 。
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且子女不满三周岁的,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可以分别每月发放不低于二百元的婴幼儿保教费 。
10、在市医保中心结算时(包括单位欠费住院、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生育以及计划生育住院、计划生育门诊),需要携带哪些材料?
01单位首次报销需提供《生育待遇账户确认书》(从http://ybzx.taiyuan.gov.cn网站下载),由单位经办人统一办理 。
用人单位应在职工分娩结束或妊娠终止之日起1年内为职工申报生育保险待遇,享受生育津贴产假期间及截止生育报销之日不得中断生育保险缴费 。
【太原市职工医保生育保险待遇政策问答】02正常生产需携带以下材料:
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留存)
出院证(原件留存)
费用结算单据(原件留存)
住院病历(原件留存)
03流产、引产需携带以下材料:
出院证(原件留存)
门诊病历或住院病历(原件留存)
费用结算单据(原件留存)
04死胎需携带以下材料:
出院证(原件留存)
住院病历(原件留存)
费用结算单据(原件留存)
05计划生育门诊医疗费需携带以下材料:
门诊病历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留存)
门诊发票(原件留存)
06生育并发症、计划生育住院医疗费需携带以下材料:
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留存)
出院证(原件留存)
住院病历(原件留存)
诊断建议书(原件留存)
费用汇总清单(原件留存)
费用结算单据(原件留存)
07参保男职工未就业配偶生产需携带以下材料:
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留存)
出院证(原件留存)
费用结算单据(原件留存)
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留存)
《太原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个人承诺书》(原件留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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