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医保共济政策解读最新 南通医保共济政策解读最新版( 二 )


六、职工普通门诊统筹起付标准、支付限额及报销比例是如何规定的?
答:在起付标准上,按年设定起付标准,不同类型医疗机构累加计算,起付标准800元,即一个年度参保人员享受普通门诊统筹待遇,只需支付一个起付标准 。在支付限额上,支付限额根据门诊就医需求和基金承受能力等因素确定,并动态调整,一个医保年度内,职工普通门诊统筹支付限额为6000元 。在支付比例上,在职职工普通门诊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分别不同类型医疗机构级别,分别为:一级以下基层医疗机构75%;二级医疗机构65%;三级医疗机构60% 。退休人员提高5个百分点 。随着基金承受能力增强,将逐步提高保障水平 。
六、提供普通门诊统筹服务的机构有哪些?
答:一是符合规定的定点医疗机构,较原规定,提供门诊统筹服务的机构,由原来限在基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才可享受待遇,扩大到二、三级定点医疗机构等 。二是支持外配处方在定点零售药店结算和配药,逐步将符合条件的定点零售药店提供的用药保障服务纳入普通门诊统筹保障范围 。
七、新政策实施后,原门诊慢性病政策还保留吗?
答:改革后,由于新政策普通门诊统筹的待遇水平,比原慢性病政策要高,因此,原门诊慢性病并入普通门诊统筹保障范围统一保障,原高血压(II、Ⅲ)期、糖尿病、乙型活动性肝炎等门诊慢性病政策停止执行,包括在实施市级统筹时县市暂予保留的病种待遇政策同步停止执行,从而实现了门诊慢性病由病种保障向费用保障过渡 。
八、个人账户划入的变化?
答:改革后,个人账户变化较为明显,一是在职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计入个人账户,计入标准为本人缴费基数的2%,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计入职工医保统筹基金 。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职工医保的人员,按本人缴费基数的2%计入个人账户,其余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计入职工医保统筹基金 。
二是享受退休医保待遇的退休人员由职工医保统筹基金定额划入,2023年1月1日起,按照2022年本人个人账户划拨规模定额划入,2024年1月1日起,退休人员个人账户划入额度统一调整到统筹地区根据意见实施改革当年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的2.5% 。
三是个人账户划入频次由年初一次性划入(年初预划、年终清算),调整为按月划入 。
四是参加住院医疗保险的,继续不设立个人账户,但可以享受普通门诊统筹和门诊特殊病待遇 。
九、个人账户资金支付范围?
答:个人账户资金的使用范围得到进一步规范和拓展 。不仅可用于支付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发生的医疗费用,以及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发生的费用,还可用于配偶、父母、子女参加居民医保或本人参加职工大额医疗费补充保险、长护险等的个人缴费,以及购买由政府指导与基本医疗保险相衔接商业补助保险 。但个人账户不得用于公共卫生、体育健身或养生保健消费等不属于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支出 。
需要提醒的是,被授权共济使用个人账户资金的配偶、父母、子女均需在我省参加基本医疗保险 。个人账户如何进行家庭成员间共济,目前省已明确了具体的共济实施办法和路径,省医疗保障信息系统也正在升级改造,预计2023年2月参保人员就可以实现家庭成员间共济 。
十、参保人员在定点机构如何享受普通门诊保障服务?
答:参保人员凭本人社会保障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在定点医药机构实名就医购药,享受门诊统筹待遇或使用个人账户资金均可以联网即时直接结算 。在市域外异地就医的,应按规定办理备案手续,选择开通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门诊联网直接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

相关经验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