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如东县2023年县城义务教育招生办法( 三 )


3.就读小学一年级的需提交儿童出生医学证明 , 县城外小学毕业生就读初一年级的需提供小学毕业证书 。
(二)信息核查程序
材料初审由学生在读的幼儿园或小学组织实施 , 以班级为单位进行 , 主要核查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所填写信息的准确性 。核查程序如下:
1.家长提交信息登记表及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
2.审核人审核信息登记表相关信息是否填写、内容是否准确、家长是否签字 。特别对区块编号、户籍所在地、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码、居住地、务工经商等关键信息要认真核查 , 确保准确无误 。
3.审核原件、复印件与《信息登记表》中的信息是否一致 , 对材料真实性有疑问的 , 要留存并做好记录 。审核人在信息登记表上签字 。材料复印件附在信息登记表后并用订书机装订 。指导学生家长在报名系统中提交相关材料 。
4.汇总录入学生信息 。《信息登记表》顺序与录入的学生信息表顺序一致 。
5.《信息登记表》及附件证明材料、信息登记核查统计表、学生信息数据库等材料于 6月 19 日前报送教体局教育科 。
(三)材料核查要求
1.户口簿 。主要核查姓名、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码、户籍所在地 , 本户籍成员之间的关系以及户号是否一致 。复印件要有主页、户主、适龄儿童及父母等页 。学生姓名以户口簿为准 。
2.儿童出生医学证明 。主要核查出生年月以及父母姓名 。
3.外来经商务工人员居住证(房产证) 。主要核查外来经商务工人员身份及合法居住手续 , 以及与学生之间关系 。
4.经商或务工证明材料 。主要核查外来经商务工人员经商或务工单位地址、合法用工关系以及与学生的关系 。
六、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 , 认真组织 。义务教育招生工作政策性强 , 涉及面广 , 关注度高 , 关系到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 , 关系到教育公平和社会稳定 。县城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由县教体局统筹协调 , 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管理和监督 , 建立科学有序、公开透明的招生工作机制 , 认真组织实施 。各学校要充分认识做好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的重要性 , 牢固树立全局意识、法规意识、责任意识和纪律意识 。
(二)宣传引导 , 规范程序 。通过多种途径及时向社会宣传依法招生、规范招生、阳光招生 , 宣传教育的优质均衡、集团化管理 , 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 确保招生公平公正、平稳顺利 。规范招生程序 , 按序时安排和工作流程 , 认真做好调查摸底、信息登记审核、发放入学通知书、新生报到注册、编班入籍等工作 。
(三)强化责任 , 严肃纪律 。认真执行招生工作的各项政策规定 。严肃招生纪律 。各学校要坚持做到“十个不”:不擅自提前招生:不违规跨施教区招生;不拒绝接收本施教区内学生以及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子女入学:不拒绝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不举行任何形式与招生挂钩的面试笔试;不以各种竞赛成绩或考级证书等作为入学依据;不举办重点班和实验班;不违规收取任何费用:不招收借读生和复读生;不招收不足龄儿童入学 。
本实施办法由县教体局负责解释 。
如东县教育体育局2023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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