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州关于全州中小学散放暑假的通知( 二 )


(四)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入学工作 。一是落实优待政策 。切实做好本地军人子女(含烈士子女、因故牺牲和病故军人子女,改革期间现役干部文职人员子女)教育优待工作,对军人子女就学优先予以保障 。各县市根据地方人才管理要求,完善人才子女就学优待具体办法,妥善解决各类人才子女就学问题 。二是保障适龄幼儿入园需求 。各县市(区)要加快推进公办幼儿园建设,保证今年我州公办园幼儿占比达到55.2%以上 。各县市(区)教体行政部门要充分研判资源配置与本区域适龄幼儿入园需求的匹配情况,统一谋划、统一部署、统一实施,采取切实可行的方法,妥善安排有需求的、符合本区域内条件的适龄幼儿入园 。三是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招生入学 。要做好义务教育学位供给保障,全面落实义务教育学校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政策 。初中公民办学校均不得组织考试或变相考试选拔学生,学校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严格实行电脑随机录取 。各中小学必须严格控制新生班级招生数额,坚决杜绝新增大班额,各县市(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方案须按程序报州教体局审核 。四是进一步规范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入学 。简化招生录取批次,坚持统筹管理、择优录取,规范自主招生范围和比例,切实维护学生权益,民办普通高中不得录取低于控制分数线的学生 。
(五)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 。严格落实“双减”政策,控制考试次数,严禁公开考试成绩和排名,学生个人考试成绩及位次允许家长获知;学校不得发布或以家委会等名义发布中考、高考“喜报”,不得宣传中考、高考“状元” 。各中小学校一律不得利用暑假在校内外组织或变相组织集中补课;严禁在职公办教师参加由社会培训机构或家长组织的补课活动;严禁教师有偿家教家养 。各中小学一律不得组织盈利性“夏令营”等活动 。严禁中小学校组织学生参加未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各类竞赛活动 。进一步规范学籍管理,各学段学生转学由属地教体局基教股统筹安排,义务教育阶段原则上同城不允许转学,任何学校未经属地教体局同意不得接收插班生 。
(六)进一步做好校园安全工作 。一是加强安全教育,放假前要对师生员工集中开展1次以安全防范为主题的安全教育,帮助师生员工掌握防自然灾害、防交通事故、防溺水、防拥挤踩踏、防火、防盗防骗、防人身伤害、防欺凌、防性侵等安全知识,强化师生员工安全意识,提高自我防范能力 。二是加强隐患排查,充分利用暑假窗口期,加强对学生宿舍、食堂、教室、图书馆、实验室、锅炉房、配电室、围墙、在建工地、防雷设施等重点区域和人员密集场所排查,确保秋季开学前重大隐患排查整治见底和重大风险管控到位 。要抢抓教育建设黄金时期,加块暑期期间项目建设进度,严格规范项目施工流程,严防建设安全事故发生,抓牢抓实安全生产,确保各项目工程有序推进,按时完成 。对于学校难以解决的问题,要及时书面报告教体行政主管部门或当地党委、政府,争取支持予以及时解决 。三是加强值班值守,严格落实强制报告制度和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制度,健全完善应急处置协调机制 。如遇突发事件和重要紧急情况要及时准确上报当地党委、政府和教体行政部门,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应对和处理 。四是加强安全提醒,加强家校联系,每周向家长推送2次以上的防溺水等安全提示信息,督促家长或监护人履行子女监护责任,经常进行预防溺水等安全教育,及时关注子女行踪,切实做到知去向、知归时、知同伴、知活动内容 。五是加强实习安全管理,中职学校要做好暑期在外实习学生的跟踪管理,确保实习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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