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博罗积分入学招生工作指南 2021博罗县积分入学( 二 )

居住地所在学区学校申请,须提供材料见《2023年博罗县申请积分入读积分指标及分值表》 。
特别说明:
1.申请人如不能网上申办的,请于7月12日-13日携带所需提交各项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居住地所在学区学校(即第一志愿学校)申请,由学校代为录入“惠上学”网上报名系统 。
2.“申报资格指标”所需材料是为了审查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申请人是否具备申请资格,申请人提供符合申报资格佐证材料后方可申请;“积分指标”所需材料是为了审查积分分值,申请人应根据表中“计分要求”,提供有效积分佐证材料(由相关职能部门核算的无需提供)
学校初审时,由学校审核申请人是否具有申请资格后,现场计算有关特殊项目得分并录入系统(由相关职能部门核算的除外),然后从系统打印申请表一式两份,申请人及学校审核小组成员确认无误后签名(签名确认后不能再更改申报信息),由家长自行保存一份,另一份及有关材料复印件交学校保存 。
(四)职能部门核实材料 。7月14日-31日,由县教育主管部门、各镇街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协同相关职能部门对学校初审后的申报信息和材料进行核实,最后按照相关职能部门核实的情况在申报系统计算积分 。
(五)公布积分审核结果 。8月1日-6日申请人可向申请学校或关注“hzschool惠上学”公众号查询积分情况 。对分数有异议的,可向学校申请复核,逾期不接受复核申请 。
)录取名单公示 。县教育局、各镇街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职能部门审核结果以及积分入学学位分配计划数,根据所报志愿按积分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录取名单在申请学校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并通过系统反馈给家长 。
录取规则:根据“申请人”积分高低、志愿先后进行录取 。如果遇到积分相同,则依据积分指标从第3至第7的顺序,按各指标项积分从高到低排序进行录取;如果各项指标积分均相同,则依据积分指标从第3至第7的顺序,按初次办理时间先后排序进行录取 。
)办理入学手续:初中、小学一年级报名时间:8月12日-13日,申请人持签名确认的申请表和户口簿、出生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到被录取学校办理入学手续 。
六、有关说明
(一)县城户籍学生(不含城郊学区)不参与县城学校积分入学 。
(二)列入我县高层次人才管理的人员子女、军烈属子女、驻县内部队现役军人直属子女等,不适用本办法,按照相关政策执行 。
(三)“申请人”务必在规定时间进行申报,错过申报时间的将不再受理 。未在规定申请时间内完成申报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积分入学申请 。
(四)每个适龄儿童少年只可申报“居住地”所属镇(街道、管委会)的3所学校,第一志愿须为“居住地所属学区学校,申报成功后则不可更改 。如不按要求申报,取消积分入学资格,“申请人”须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
(五)申请小学一年级的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必须是2017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年满6周岁的儿童(已取得小学学籍的适龄儿童不在招生范围内);申请入读初中一年级的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必须是当年授完规定年限小学教育的学生(已取得初中学籍的适龄少年不在招生范围内) 。
(六)所有申请材料有效时间截止到2023年5月31日,如“申请人”提供虚假证件材料的,一经查实,将取消积分入学资格,“申请人”须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并交由公安机关作进一步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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