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苏锡通园区实验小学2023年招生政策( 二 )


3.户籍、产权证、居住证、社会保险等取得的时限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30日 。
4.监护人携带材料不符合上述条件要求,不得在我校接受义务教育;监护人如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将取消登记、报名资格,同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监护人须提前准备好以上各项材料,逾期将不再办理报名登记手续 。未尽事宜,解释权属苏锡通园区实验小学 。
4.咨询电话:0513-85998529 0513-81196551
5.咨询时间:工作日每天8:00-17:00
南通市苏锡通园区实验小学
2023年6月1日

南通市苏锡通园区实验小学2023年招生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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