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广州单位整体租赁新就业无房职工公租房申请指南( 三 )


【特别提示】
(一)各申请单位报送的申请职工名单将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公示,公示内容包括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姓名、证件号码(隐蔽部分号码)、工作单位、是否在本市无自有产权住房、是否当前未享受公租房保障、是否从事城市公共服务领域特殊艰苦岗位、是否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或高级工以上职业技术资格等 。
(二)各申请单位报送的申请职工名单将由市住房保障办公室组织核查,并会同城投住房租赁公司将与原提交申请不一致的申请单位资格审核情况和不符合规定条件的申请职工信息核查结果书面告知相关申请单位,申请单位有异议的须在收到核查结果5个工作日内提出异议,逾期未提出视作无异议 。
(三)各申请单位对本单位职工申请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一经发现,将依据《广州市新就业无房职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办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
(四)分配结果将在市住建局网站公布,并短信通知单位联系人 。分配结果公布后,将通知各获配租单位签订租赁合同 。
(五)若获得配租,单位须在接到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领取租赁合同,并在10日内签订租赁合同并交回,逾期未领取或未交回租赁合同视为放弃配租,所配租房源将另行分配 。申请资料递交受理后,可在5个工作日后登录申请单位在《申请汇总表》填报的电子邮箱,查看单位整体租赁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样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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