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龙港市第九小学附属幼儿园2023年秋季招生公告( 三 )


1.房屋所有权人为适龄幼儿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且适龄幼儿及其父母户籍与上述房屋所有权人在一起,该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可作为入学依据 。
2.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在抵押的,可将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由抵押单位经办人和负责人分别签字、抵押单位盖章后(复印件上写上经办人姓名及联系电话),代替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报名,或以不动产权属信息证明报名;不动产权证未办理或正在办理的,以房开公司经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正式合同并完成网签、发票等报名;“房改房”因单证问题未能及时转移的,以不动产服务中心出具的正在办理的证明报名;未取得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但能提供证明房屋所有权归属的房屋所有权交易公证书、建房批文等法定证件的,凭房屋所有权交易公证书、建房批文等法定证件报名;以房产作为入学条件的,房产需正式交付并实际入住 。
八、温馨提示:
1.查看录取结果:打开浙里办“入学掌上通”,再点击“入园报名”,点击温州市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系统主页面下方的“我已登记信息”查看录取情况 。
2.凡符合上述招生条件的,幼儿园同时会通过短信形式告知家长,届时请家长携带幼儿户口簿、出生证、父母身份证、幼儿预防免疫接种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婴幼儿保健册原件一份,幼儿单寸照片一张,来园办理报名手续,过期不予办理 。
报名地点:龙港市沿江新斗门社区咸阳路586号
联系电话:15088561080(叶老师)
未尽事宜,解释权归龙港市第九小学附属幼儿园所有 。
请广大家长看到本通告后将相关信息互相转告,来园报名遵守幼儿园秩序,希望各位家长支持和配合!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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