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阳县人才购房券政策问答 宁阳县人才市场地址是什么( 二 )


15.本人申领购房券后又晋升了职称或者取得了人才称号,还能再次申请更高金额的购房券吗?
答:不能 。每名人才只能申领一次购房券,购房券申领后人才层次发生变化的,不再补发 。
16.夫妻二人均符合人才购房券申领条件,能否叠加使用?
答:不能 。一套商品住房只能使用一张购房券 。
17.本人符合《泰安市企业新引进青年人才首次购房补助》政策,是否可以再申领宁阳县人才购房券?
答:不可以 。按照就高不重复的原则享受购房补助 。
18.购房券领到后如何使用?
答:购房券所标注金额在购买商品住房时,抵现金使用,交给房产企业 。
19.购房券有效期多长时间,超期还能使用吗?
答:购房券自发放之日起,有效期不超过3个月,3个月之内须完成购房、网签备案及不动产登记 。超期不能使用 。
20.如果购房券超期未使用,还能重新申领购房券吗?
答:如果未形成事实房产交易,可以将原购房券按照申领渠道交回,重新申领 。
21.购房券仅限本人使用吗?
答:是 。购房券实行实名制管理,仅限本人使用 。办理网签合同或不动产权登记时,房屋产权持有人必须有本人姓名,也可以是本人和其他人共同持有 。
22.房产开发企业如何将购房券兑付成资金?
答:人才完成购房并办理不动产登记证书后,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持购房券和《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发票、不动产登记证书复印件,到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不动产窗口办理资金兑付手续 。
23.持券购房后3个月内未完成不动产登记的,可以申请兑付相应金额的资金吗?
答:不能 。逾期未完成不动产登记的,不予兑付相应金额资金 。
24.使用购房券购买的住房,可以办理按揭贷款或者公积金贷款吗?
答:可以 。银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宁阳县管理部按照从优从先原则提供购房按揭贷款服务、公积金贷款服务 。
25.使用购房券购买的商品房,个人可以再卖吗?
【宁阳县人才购房券政策问答 宁阳县人才市场地址是什么】答:5年内不可以 。所购房屋办理不动产登记之日起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如确需交易的,须将所享受的购房券补贴资金全额返还到县财政指定账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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