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泉州惠安县普通初中招生入学工作方案( 三 )


2.民办九年和十二年一贯制学校小学部毕业生原则上应按学生或家长意愿优先直升本校初中部 , 当小学部毕业生意愿直升人数大于初中部招生计划数时 , 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录取;当小学部毕业生意愿直升人数未超过初中部招生计划数时 , 应一次性全部录取 。小学部毕业生直升录取后仍有剩余招生计划面向外校的 , 按本实施方案的有关民办初中学校的招生方式和程序组织录取 。
未实施一贯制办学的民办学校 , 目前在读学生当年小学入学时 , 经县教育局同意 , 学校当时已向家长承诺可按一定比例直升本校初中部的 , 相应年级可按相应比例校内直升 , 但必须按照上述一贯制学校的招生录取办法并纳入提前批 。该部分民办学校须于2023年5月18日前 , 将学校所承诺内容(须附佐证材料) , 经县教育局盖章同意后送至市教育局中教科 。
3.招生录取具体步骤
提前批:民办九年一贯制学校和十二年一贯制学校初中部面向其小学部招生 。
第一批:我县民办初中学校(广海中学、聚龙外国语学校)面向全县范围内招生(具体招生办法见附件5) 。
第二批:泉州市市级及以上审批的民办初中学校 , 若在第一批结束后仍无法完成招生计划 , 可在经批准的第二批招生范围内进行补招(具体招生范围见《2023年泉州市初中招生入学工作方案》) 。补招必须严格按市教育局有关民办初中学校的招生方式和程序实施 。
已在提前批、第一批、第二批被民办初中学校录取的学生不再安排其他公、民办学校录取 , 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录取学校报到和办理入学手续 。未被民办初中学校派位录取的学生 , 可按我县公办学校招生入学的规定参加电脑随机派位或回到户籍地对口招生片区的中学就读 。
民办初中学校在提前批、第一批、第二批全部结束后 , 招生计划仍未完成的 , 可在公办初中学校招生结束后 , 向县教育局申报自主招生补录并递交招生方案 , 经县教育局批准后按规定的招生范围进行自主招生补录 , 但不得录取已被其他公民办初中学校电脑随机派位录取的学生 。若拟录取其他公办初中学校对口直升的招收对象 , 民办初中学校的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应于8月31日前发函至原对口直升学校的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后方可组织录取 。
4.民办初中学校招生收费有别于公办初中学校 , 学生填报民办初中学校志愿时 , 要先了解学校的收费标准 , 并由学生和家长填写《小学毕业生填报民办初中学校志愿承诺书》(附件6) 。民办初中学校要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 , 与录取学生逐一签订《惠安县规范民办学校初中招生收费双向承诺书》(附件7) , 民办初中学校与家长各持一份备存 。
5.民办初中学校照顾对象包括:①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等对象;②民办学校举办者直系亲属(需提供户口本等有关证明材料);③经民办学校董事会研究确认的本校教职工子女(应提供与学校签订用人劳动合同并原则上在当地缴纳社保满一年及以上证明材料);民办初中学校上述有关申请照顾对象经县、市教育局审核后 , 列入政策照顾生对象 , 学校随机派位录取计划数为扣除政策照顾生对象后的剩余计划数 。除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教育优待照顾对象可单列录取外 , 民办学校其余报名对象均须按规定参加电脑派位录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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