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药企被罚3.2亿 多家药企被罚( 三 )

原料药领域,因滥用垄断地位被罚的案例并不少见 。2020年4月,三家垄断葡萄糖酸钙原料药的山东药企被反垄断机构合计罚没3亿元;2021年,先声药业滥用在中国巴曲酶浓缩液原料药销售市场的支配地位被罚1亿元;同年,扬子江药业因存在垄断行为被罚没7.6亿元 。
今年1月,东北制药因垄断左卡尼汀原料药,被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其2018年度中国境内销售额2%的罚款1.33亿元 。该案件中,相关市场界定为中国左卡尼汀原料药市场,东北制药具有市场支配地位,2018年11月至2019年6月,其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将左卡尼汀原料药销售价格由2500元/公斤提高至最高8000~10000元/公斤,涨幅明显超过同期成本增长幅度,也明显高于其他左卡尼汀原料药生产企业的销售价格 。
左卡尼汀原料药是生产左卡尼汀制剂的主要原料,左卡尼汀制剂主要用于治疗慢性肾衰长期血透病人因继发肉碱缺乏产生的一系列并发症,属于国家医保药物 。该制剂也是国家卫健委等部门发布《第一批罕见病目录》中原发性肉碱缺乏症罕见病的唯一救命药物,戊二败血症Ⅰ型、异戊酸血症等罕见病的关键药物 。
据2021年发表在《中国当代医药》上的“2011~2020年我国药品价格垄断典型案例研究”一文,研究者搜集了2015年6月至2020年的17件药品价格垄断典型案例,其中涉及原料药的价格垄断案例有11例,占总比例的65% 。
该文章称,垄断案例中,大多是中小型企业原料药价格垄断,表现为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及横向垄断,即同类原料药企业联合涨价;此外,也包括原料药经销商联合对外的不公平高价及不合理交易行为 。
2020年,孙晋等人发表在《中国价格监管与反垄断》上的一篇文章对葡糖糖酸钙原料药案进行了分析,该案件中,山东康惠医药有限公司、潍坊普云惠医药有限公司、潍坊太阳神医药有限公司3家药企涉案其中 。文章分析,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将涉案三家公司定性为“实施垄断行为的共同主体” 。这三家公司通过与市场上唯一的注射用葡萄糖酸钙原料药企业达成协议,以包销、大量购买、要求生产企业不对外销售等方式,控制了中国注射用葡萄糖酸钙原料药的采购渠道 。此后,还通过内部转手,层层加价,肆意抬高葡萄糖酸钙原料药价格,并强制要求制剂生产企业将生产出的葡萄糖酸钙注射液回购给他们 。
最终,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对这三家企业罚没合计3.13亿元 。文章写到,该案是国内反垄断执法历史上处罚最为严厉的案件,也是唯一一起按照法定最高比例10%确定罚款的案件 。根据《反垄断法》规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垄断行为可按照销售总额的1%~10%罚款 。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王贝贝向《中国新闻周刊》表示,常见的原料药企业实施的垄断手段包括固定价格、分割销售市场、不公平高价、拒绝交易或附加不合理交易条件、搭售等 。实施垄断行为的主体也不仅包括原料药生产企业,还有许多获得独家代理权的医药销售公司 。
滥用垄断地位如何治理?
李伟分析说,原料药反垄断案例中,涉案企业最开始只是简单的直接涨价 。随着监管收紧,企业开始出现违法行为并变得越来越隐蔽 。随着原料药垄断案件的累积,监管部门会总结企业常见的违法行为,见招拆招 。
“处罚是执法部门综合考虑的结果,是促进市场良性竞争的一种手段 。对涉事企业不能一棍子打死,一味只看罚单有多大 。”李伟向《中国新闻周刊》表示,处罚力度越高,对企业打击和行业威慑力越大,但处罚过高也可能会影响行业健康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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