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福州市台江区初中一年级招生政策( 二 )


(七)清华附中福州学校招生
参照小升初回原籍(回新区校)升学办法 , 自2021年起 ,  符合清华附中福州学校本部小学及二部小学片内生条件的台江区小学毕业班学生可申请回清华附中福州学校初中部就读 。
(八)民办中学招生
1.原则上优先满足学校所在县(市)区学生入学需求 。
2.民办初中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的 , 一次性全部录取;报名人 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 , 除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教育优待照顾对象可单列录取外 , 所有报名人员实行摇号随机录取 。
3.民办九年或十二年一贯制学校小学部毕业生原则上应按学生或家长意愿优 先直升本校初中部 , 本校初中部招生容量不足的 , 采取随机派位 方式录取;小学部毕业生录取后仍有剩余计划面向外校招生的 , 按第2点规定录取 。
4.填报民办初中志愿没有被民办初中录取的毕业生 , 按初招对口方案升学 。
5. 被民办初中录取后要求退档 的学生 , 由家长申请 , 经民办初中同意退档后 , 由生源地教育局 统筹安排公办学校就读 , 退档手续需在公办校对口招生前办理 。
6.摇号由教育部门统一组织 , 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
二、初招报名及志愿填报
(一)各小学校长负总责组织做好初招报名及审核工作 , 有 关档案材料报区教育局基教科备案 。
(二)报名对象:台江区小学的毕业班学生、要求回台江区 录取的具有台江区户籍的五城区外小学毕业班学生 。
(三)报名日程及所需材料
1.台江区小学毕业班学生报名:台江区小学就读的毕业班学 生于6月14日-16日在就读小学报名 , 报名时应向学校提交户口簿 原件和复印件(户口薄首页及学生本人页复印在一张A4纸上)、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还需提供父母居住证或房产证原件和复 印件(父母的居住证或房产证复印在一张A4纸上)存入档案 。
(1)申请升入台江区公办初中的随迁子女、需继续在台江区公办初中就读的留城生(户籍在仓山、晋安两区农村片及马尾 区 , 现在台江区小学就读的小学毕业班学生;港、澳、台籍学生;外籍学生)在报名时另需填写《福州市五城区初招照顾对象审批 表》并提供相关凭证核验 , 经台江区教育局批准后按初招对口方 案安排升学 。
(2)符合八所新区中学对口小学片内生条件的回原籍申请 者应填写《福州市五城区初招回新区初中申请表》 , 于6月14日-16日持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户口簿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到相应初中学校认定后 , 由毕业小学负责汇总(附 相关材料)报台江区教育局基教科审批 , 由台江区教育局审核后于7月8日-11日统一报市教育局初教处办理投档 。
(3)台商子女的身份确认 , 由监护人向市台办提出书面申 请 , 并提供升学所需材料 , 经市台办审核后 , 符合条件的由市台办统一造册于 7 月 1 日之前报送市教育局办理升学手续 。申请升学所需材料:父母的台胞证和台湾户籍证、营业执照(股东协议书)或聘书、能证明子女年龄和学历的证件(如户籍证、往来大 陆通行证、成绩单等) 。
2.户籍在台江区但在五城区以外小学就读的小学毕业班学 生 , 如申请回户籍所在地升初中 , 应在就读地参加毕业考试后 , 于7月15日(双休日除外)之前持“两证”和学生档案回台江区教育局基教科报名 。有意向报考福州民办初中的学生需7月3日前到 台江区教育局基教科报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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