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共有产权人提取公积金额度是多少?( 二 )


五、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
将《太原市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指南》规定的“经相关部门审验的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审批表》”,修改为“《太原市城市低保户信息表》(享受时间在有效范围之内)”;《太原市城市低保户信息表》可以在太原市民政信息网中的“低保查询”中输入职工18位身份证后进行查询并打印 。取消《太原市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指南》规定的“职工居住地所在社区出具的未重新就业的证明(或单位工资收入证明)” 。
六、省直单位在省直分中心重复开户后职工的提取
(一)职工退休时,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销户提取 。
(二) 职工发生工作调动,原单位在市中心缴存,现单位在省直分中心缴存,职工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销户提取,业务操作比照调离本行政区域办理 。
(三)职工单位原在市中心缴存,现在省直分中心缴存,职工调离本行政区域及到国外或者港、澳、台时,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销户提取 。
以上情形的业务操作,按照《太原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和《太原市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指南》执行 。
【太原市共有产权人提取公积金额度是多少?】本解释与《太原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和《太原市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指南》规定不一致的,依照本解释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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