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山湖区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通知( 三 )


1.网上登记时间
2023年6月21日—2023年7月1日 , 具体时间以贵阳市教育局公布时间为准 。
2.网上登记对象
(1)申请公办学位登记对象
具有我区户籍且符合我区公办学校招生政策的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持有观山湖区有效期内居住证且符合我区招生政策的适龄儿童少年 。
(2)申请民办学位登记对象
具有观山湖区户籍或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持有观山湖区有效期内居住证的适龄儿童少年 。
3.需要进行现场登记的对象
为进一步保障新生入学工作的准确性及效率 , 部分学生在网上登记的同时需在线下进行实地登记 。
(1)符合条件的公共户籍 。
观山湖区公共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在完成网上登记的同时须持户口簿、出生证明、父母双方在贵阳市房地产交易管理中心开具的《个人住房权属登记情况查询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区招生考试中心审核并登记 。
(2)观山湖区户籍的拆迁户 。
有意向就读部分招收我区征地拆迁农户子女学校的观山湖区户籍拆迁户 , 在完成网上登记的同时须持户口簿、出生证明、拆迁协议到户籍所在镇或街道审核登记 。具体地点各镇、街道自定 , 可详询户籍所属村(居委会) 。
(3)观山湖区户籍安置房保障户子女 。
观山湖区户籍的安置房保障户子女在完成网上登记的同时须持户口簿、出生证明、安置协议、交房证明到户籍所在镇或街道审核登记 。具体地点各镇、街道自定 , 可详询户籍所属村(居委会) 。
(4)观山湖区窦官公租房保障户子女 。
在观山湖区窦官公租房居住的公租房保障户子女在完成网上登记的同时须持户口簿、公租房入住证明、租房合同等材料到朱昌镇校委会审核登记(地址:朱昌镇人民政府办公楼内) 。
(5)各类政策优抚对象 。
观山湖区招商引资重点企业符合条件人员子女、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退)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省级“优才卡”持有人子女、省级“高层次人才服务绿卡”持有人子女、“贵阳市人才服务绿卡”(不包括F类)持有人子女、归国华侨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等政策照顾生 , 按照省市有关要求进行登记审核 。有意愿选择就读民办学校的按民办学校招生政策执行 。具体要求详询区教育局办公室(联系方式:0851—84700285) 。
(6)超龄 。
未在区教育局办理延缓入学备案的超龄儿童少年入学 , 在完成网上登记的同时持相关资料到区招生考试中心审核登记 。具体要求详询区招生考试中心(联系方式:0851—84105641) 。
)民办学校学位确认
登记结束后 , 贵阳市教育局将于2023年7月10日公布民办学校登记情况 。民办学校招生一律不得以面试、面谈、测评等名义选拔学生 , 学校录取工作按照“登记+电脑随机派位+学位确认”模式进行 。报名人数超过核定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 , 录取学生全部通过电脑随机派位在报名学生中产生;报名人数未超过核定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 , 由学校根据家长意愿直接录取报名学生 , 原则上学校不得录取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 。
电脑随机派位按照贵阳市教育局有关要求于2023年7月25日进行 。中签学生需在2023年7月26日—2023年7月27日内按照指定渠道向中签民办学校缴纳学费 , 逾期未缴费学生视为放弃中签资格 。学位一经确认 , 系统锁定学生信息后不能再被其他公办或民办学校录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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