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沛县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三 )


5.凡投档后符合学校录取条件并已录取的考生均不得要求退档,不得录取到其他学校 。集中录取阶段已经完成计划的学校,不再安排补充录取 。集中录取未完成招生计划的职业学校,由招生学校在本校“学校专业组”投档线上自行组织生源,在规定时间内到市教育考试院办理补充录取手续,补充录取时不得录取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考生 。
六、监督管理和责任追究
教育局有关部门和各有关学校要加强对中考招生工作的领导、宣传和督查,从严治考,依法招生,严禁有偿招生,确保招生工作合法合规、安全有序地进行 。
教育局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招生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查处纠正招生考试等工作中的违规违纪行为,并追究当事人的责任,情节特别严重的,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
附件1:沛县2023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生志愿表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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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沛县2023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生志愿表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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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沛县2023年高中阶段招生计划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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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沛县2023年中考招生指标生计划分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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