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县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 三 )


3.录取办法
(1)第一类对象经审核符合入学条件的 , 由学校直接录取 。第二类、第三类对象根据具体报名人数确定是否实行电脑派位的招生方式 。若报名人数不超过该类别招生计划数 , 则直接全部录取;若报名人数超过该类别招生计划数 , 则进行分类摇号录取 。其中第二类计划录取190人 , 第三类计划录取170人 , 双(多)胞胎适龄儿童 , 家长可以申请并号实行电脑派位录取,凡双(多)胞胎并号摇中的直接录取 , 一次性完成全部招生计划的录取 。电脑派位工作由县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 , 纪检部门、公证机构等全程监督公正 。
(2)摇号录取第一步:县实验小学、海游街道中心小学、外国语小学、心湖小学、实验学校(小学部)的报名对象进行统一摇号 。摇号录取第二步:其他小学报名对象进行统一摇号 。
(3)未被录取的入学对象 , 可在规定时间内回到所在学区公办学校按原有批次补报 , 也可到有空余学额的民办学校或有空余学额的金鳞湖实验学校(初中部)B类补报 。
4.三门初级中学招生方案为过渡方案 , 如有变化 , 则提前预告 。
(三)金鳞湖实验学校(初中部)
1.招生计划
金鳞湖实验学校(初中部)A类180人;金鳞湖实验学校(初中部)B类220人 。A类与B类的招生人数根据报名实际情况可作适当调整 。
2.报名对象
金鳞湖实验学校(初中部)A类报名对象分四类 , 第一类为具有海润户籍的入学对象、金鳞湖实验学校(小学部)直升生及各类政策性入学对象;第二类为入学对象非学区内户籍 , 入学对象(父母)在招生当年6月10日前取得学区内房产的 , 或者入学对象非学区内户籍 , 但其父母户籍在学区内的;第三类入学对象为三门户籍且其父母在海润街道经商或务工满6个月的 。第四类为具有海润学区范围内居住证的随迁子女 。
金鳞湖实验学校(初中部)B类报名对象为具有三门县户籍(海润街道户籍除外)的入学对象 。
3.录取办法
金鳞湖实验学校(初中部)A类的入学对象 , 根据类别、资格取得先后时间依次录取 。金鳞湖实验学校(初中部)B类录取办法:报名人数小于学位数的 , 直接录取;报名人数大于空余学位数的 , 则电脑派位录取 , 未被电脑派位录取的 , 可在规定时间内回到所在学区公办学校或到有空余学额的民办学校补报 。
(四)其他区域公办学校
其他区域学校要按照省、市、县有关文件的要求进行招生 , 落实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政策 , 切实简化、优化随迁子女入学的流程、证明的要求 , 不得要求提供户籍地无人监护等无谓证明材料 , 各学校随迁子女入学报名须提供的核验材料不超过3个 。公办、民办学校都不得向随迁子女收取有别于本地户籍学生的任何费用 。悬渚小学按照进城务工人员及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规定实施招生 。各学校要严格按照《2023年三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制定相应的学校招生方案,在学校实施招生工作前将招生方案报县教育局教育科备案 。
(五)民办学校
1.招生学校及计划

三门县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

文章插图

2.招生对象及范围
(1)下列两类对象由县教育局负责统筹安排直接入学:①九年一贯制民办学校小学部直升生;②其它符合省、市、县有关政策规定的入学对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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