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失业金领取条件及标准( 二 )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领取标准
本市城镇户口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如下:
1.失业保险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为本市当年最低工资标准的85%;
2.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9年的,为本市当年最低工资标准的90%;
3.累计缴费时间9年以上的,为本市当年最低工资标准的95% 。
外地户口失业人员一次性生活补助金发放标准根据失业保险累计缴费情况计算:
1.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3年的,按用人单位为其缴纳的失业保险费累计总额的60%计发;
2.累计缴费时间满3年不足5年的,按用人单位为其缴纳的失业保险费累计缴费总额的75%计发;
【厦门失业金领取条件及标准】3.累计缴费时间5年以上的,按用人单位为其缴纳的失业保险费累计缴费总额的90%计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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