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本级硕博倍增计划人才补贴申请公告( 三 )


(三)企业:包括所有在嘉兴的企业,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三十六研究所和浙江清华长三角研究院、浙江中科院应用技术研究院、同济大学浙江学院、嘉兴南洋职业技术学院、浙江清华柔性电子技术研究院、浙江未来技术研究院(嘉兴)、上海大学(浙江嘉兴)新兴产业研究院等事业法人以及在嘉兴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参照企业执行 。
(四)人才收到补贴后,应自行按规定纳税 。
(五)涉及海外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供由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
(六)2017年1月1日后初次来嘉兴工作的本科及以下学历人才,在来嘉兴工作后取得研究生学历和硕士以上学位的,不能享受除企业在职人员攻读硕博奖励以外的购房、租房、安家、聘用补贴和工资外津贴等政策 。
(七)申报人应诚信申报,凡弄虚作假骗取人才补贴资金的,一经查实,将追回补贴资金,并永久取消嘉兴各类人才政策申请资格,在“信用嘉兴”中列入黑名单 。
六、其他事项
(一)咨询电话
政策咨询:
嘉兴市人力社保局:0573-82228962、82228943
南湖区人力社保局:0573-82061860、83688310、82830306
秀洲区人力社保局:0573-82721856
经开区人力社保局:0573-82208524
嘉兴市教育局:0573-83831932
嘉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0573-83687707
申报系统技术咨询:0573-82302311
(二)市本级硕博倍增计划可根据人才发展形势变化动态调整,由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负责解释 。涉及的人才补贴与我市现有政策有重复、交叉的,按照“从优、从高、不重复”原则执行 。
(三)本公告中所称“以上、以前”等均包括本级或本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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