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丰县中考招生计划 丰县2022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实施办法( 二 )


四、录取工作
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由市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实施 。市教育考试院建立全市统一的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平台 。全市所有高中阶段学校的招生必须通过统一录取平台进行审批和录取,职业类学校的录取通知书由市教育考试院统一寄发 。
(一)划线办法 。根据招生计划、考生志愿和中考成绩分别划定各批次学校最低投档控制线 。
(二)投档办法 。在各投档控制线上,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顺序按1:1向招生学校投档 。
(三)录取办法 。
1.四星级高中等在第一批次第2、3小批招生学校的录取分为二个步骤:
第一步,录取有指标生招生计划的四星级普通高中 。
统招生的录取 。依照学校的统招生计划,从A志愿报考且未被录取的考生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
指标生的录取 。A志愿报考且未被录取的考生,分别在两所四星级高中学校统招线下45分,根据各初中学校分配的指标生计划数,在该校享受指标生待遇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各校指标生 。对线下45分内未能完成的剩余指标生计划,将在全县未被录取的指标生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仍未完成招生计划,将剩余指标生计划微调到统招生计划 。
第二步,录取无指标生招生计划的四星级高中等学校 。
将所有填报本批次学校志愿且未被录取的考生,根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平行志愿投档原则按招生计划的1:1进行投档和录取,产生各校的平行志愿投档线 。
2.其他普通高中的录取办法是在普通高中的最低录取控制线上综合考虑考生填报的平行志愿,根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平行志愿投档原则按招生计划1:1进行投档和录取 。理化实验考查合格的考生方可被三星级(含)以上普通高中录取 。
美育测评成绩为C等(含)以上、理化实验考查合格、综合素质评价为B等(含)以上的考生方能被四星级高中录取 。理化实验考查合格的考生方能被三星级(含)以上普通高中录取 。
3.普通高中的特长生招生录取办法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高中特长生招生工作的通知》(徐教〔2022〕24号)相关要求执行 。特长生录取结束后,剩余计划转为本校统招生计划使用 。
4.师范院校、中职-本科3+4分段培养学校、高职-本科5+2分段培养学校、中职-高职3+3分段培养学校、五年制高职、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的录取办法,根据招生计划、考生成绩或省市相关文件要求划定各批次学校的最低控制线,在控制线上根据考生志愿按照招生计划的1:1以学校专业组为单位进行投档和录取 。对投档分相同的考生,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总分、语文成绩、数学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投档 。
5.凡投档后符合学校录取条件并已录取的考生均不得要求退档,不得录取到其他学校 。集中录取阶段已经完成计划的学校,不再安排补充录取 。集中录取未完成招生计划的职业学校,由招生学校在集中录取时本校专业组投档线上自行组织生源,在规定时间内到市教育考试院办理补充录取手续,补充录取时不得录取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考生 。
五、招生纪律
教育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中考招生工作的领导、宣传和督查,从严治考,依法招生,严禁有偿招生 。各类学校要自觉遵守招生纪律,规范招生行为,推进阳光招生,严禁各类虚假招生宣传行为,严格落实十严禁招生纪律,确保招生工作合法合规、安全有序地进行 。
教育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招生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查处纠正招生考试等工作中的违规违纪行为,并追究当事人的责任,情节严重的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

相关经验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