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温州瓯海新市民子女义务教育全员积分入学实施办法( 二 )


4.缴纳社保(30 分):在浙江省范围内累加缴纳养老保险 , 每个月计0.5分 , 满分 30分 。
5.居住年限(30 分):在浙江省范围内累加居住时间(自申报居住登记之日起计算) , 每满1个月计0.25分 , 满分30分 。
(二)个性加分
1.特殊身份(5分):烈士家属、退役军人、消防指战员(含退出) , 计5分 。
2.奖励荣誉(30分):见义勇为、劳动模范、道德模范、瓯海(温州、浙江)好人、工匠大师(区、市、省) , 区(县) 级10分 , 市级20分 , 省级及以上30分;同类型奖励荣誉不累加 , 只取最高分 。
3.投资纳税(10分):在瓯海区近5年累计缴纳个人所得 税每满2000元加1分 , 最高限10 分;在瓯海区近5年从事工商经营活动累计缴纳税费(不包含个人所得税 , 共同出资的出资人按其个人出资比例分割计算)每满2万元加1分 , 最高限10分;投资者税费未达2万元的部分或非投资者个人纳税未达2000元的部分按比例折算计分 , 四舍五入 , 取小数点后两位 。
(三)个性扣分
1.近3年内被强制隔离戒毒、3年内被司法拘留或行政拘留、5年内有刑事犯罪记录的 , 每项每次扣10分 。
2.近3年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 扣5分 。
3.违背社会公序良俗 , 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 , 扣5分 。

2022温州瓯海新市民子女义务教育全员积分入学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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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温州瓯海新市民子女义务教育全员积分入学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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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积分入学流程
(一)满足新市民子女义务教育入学的必备条件 , 即可参与积分 。
(二)全员积分入学的申请对象在“浙里新市民”完成积分申请后 , 无需再通过温州市招生报名系统进行报名 。
(三)新市民子女积分入学报名时 , 应先查询居住地所在施教区的学校是否为接纳符合条件新市民子女的公办学校(即招收 第四批的公办学校) (详见附件 1) , 如果招收第四批则需填报居住地所在施教区的公办学校 , 不得跨施教区填报;如果不招收第四批则在居住地所在街道范围内就近选一所接纳符合条件新市民子女的公办学校填报 。
2022温州瓯海新市民子女义务教育全员积分入学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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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参与全员积分入学的新市民子女在招生时遵循“积分高者优先”的原则 , 积分排名靠前的新市民子女 , 可自主选择街道范围内的高积分优先统筹学校就读(详见附件 2) , 放弃则后位替补 , 额满为止 。
2022温州瓯海新市民子女义务教育全员积分入学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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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高积分优先统筹招生完成后 , 街道范围内接纳符合条件新市民子女的公办学校(即招收第四批的公办学校)在完成第 一、二、三批招生的基础上 , 其剩余的学额面向已申报的全员积分入学对象招生 , 按照“积分高者优先”和“兼顾志愿学校”的 原则逐一录取积分入学对象 , 放弃则后位替补 , 额满为止 。7月31日前完成积分及入学安排工作 。
09、其他说明
(一)在父母双方或法定监护人达到必备条件的基础上 , 以其中一人(申报)的积分为准 , 不得交叉合计积分 。
(二)全员积分标准中涉及的证书、荣誉等 , 在 2022 年 5 月 6 日前取得才能有效计分;缴纳社保、居住年限计算至 2022 年 5 月 。
(三)租住且工作在瓯海的鹿城、龙湾、洞头户籍市民子女 ,  参与全员积分入学申报 , 可凭其温州市区户籍材料替代浙江省居 住证作为积分入学必备条件;在 2022 年6月15日 —2022年6月21日携带积分相关纸质材料到所在街道新居民服务中心提交积分申请 , 其中居住年限经由居住地社区、街道审核盖章确认后 , 按积分标准纳入计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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