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机动车驾驶人可以在北京参加学法减分?附相关问答( 二 )


答:在收到审核结果后24小时内申请复核 。公安交管部门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复核完毕 , 并告知复核结果 。
十二、对于因实人认证未通过导致考试成绩无效的该怎么办?
答:机动车驾驶人可以在24小时内申请复核 。公安交管部门在收到复核申请后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核 , 并告知复核结果 , 复核申请仅限一次 。
十三、在学法减分过程中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将会面临什么样的后果?
答:将作废驾驶人该记分周期内学法减分记录 , 恢复已减免记分 , 并将驾驶人列入黑名单库;3个记分周期内 , 公安交管部门不再受理其学法减分申请;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
十四、申请学法减分期间 , 驾驶人记分达到12分 , 是否可以继续申请学法减分?
答:不可以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 , 对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达到12分的 , 由公安交管部门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 , 机动车驾驶人需要按照规定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学习并接受考试 。考试合格的 , 记分予以清除 , 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 , 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 。
十五、持有准驾车型A、B类驾驶证的驾驶人 , 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记分记录的 , 通过“学法减分”后记分为零 , 是否需要参加驾驶人审验教育?
答:不需要 。在一个记分周期内通过“学法减分”记分为零的 , 可免于参加本年度驾驶人审验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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