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医保跨省异地就医报销指南( 四 )


⑤出院带药:符合所申报病种住院治疗的口服药物按医嘱报销15天剂量,外用药、注射液、针剂和出院后治疗项目均不予报销 。
(2)不予报销的情况
①门、急诊医疗费用(放化疗门诊及抢救连续住院的除外);
②非医保定点医院医疗费用;
③院前抢救和120的各项费用;
④医保卡因欠费、毕业销户或补缴待遇审核期等原因封锁;
⑤住院病案身份信息不符、材料不全或未加盖有效印章;
⑥违反出入院标准和合理原则;
⑦与病案记录和医嘱不符或与申报病种治疗无关的收费项目;
⑧基本医疗保险规定不予支付的情形和项目 。
三、具备转诊资质的定点医院名单及医保科联系电话
1.十一所市内三级医院
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83635963-3039
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84671291-2820
大连市中心医院84412001-8274
大连市第二人民医院83637104
大连市第三人民医院86526080
大连市第五人民医院84211244-3015
大连市友谊医院82718822-7101
大连大学附属新华医院84369613
大连大学附属中山医院62893039
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一零医院85841316
大连市中医医院82681738-2120
2.八所专科医院
大连市儿童医院83770798
大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39989257
大连市妇幼保健院(大连市妇产医院)39062059
大连市第六人民医院39728613
大连市第七人民医院84514036
大连市结核病医院(南)39547993
大连市皮肤病医院39878739
大连市口腔医院84625234-8630
3.七所区市县中心医院
金州区第一人民医院87875226
中国医科大学盛京医院附属大连医院(原开发区医院)87641159
旅顺口区人民医院86618930
瓦房店中心医院85602726
普兰店中心医院83188161
庄河市中心医院89869516
长海县人民医院89889002
四、尿毒症异地透析
1. 登记备案
大连市参保的血液透析人员临时外出时,须提前在定点医院医保科办理网上转诊登记(指具备转诊资格的定点医院);定点医院不具备转诊资格的,须向参保地医保中心异地就医窗口提交书面申请(单位职工须加盖单位印章)和社保卡办理登记备案 。
2.现金垫付医疗费报销
本人或授权代办人向属地医保中心异地就医窗口提交本人社保卡、本地储蓄卡及下列材料:
①未支付其他社会保险待遇的原始门诊透析收据(含有效印章)和明细;
②门诊透析治疗小结或诊断证明书(注明透析时间和次数,加盖门诊诊断专用章);
③血液透析记录单 。
报销标准按照大连市内定点医院同等待遇支付 。
异地医疗保险人员在连居住就医篇
一、异地城市医疗保险人员在大连市居住就医
1.原参保地登记备案
须在参保地医保中心进行登记并领取《××省××市跨省/省内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下称《备案表》),之后持激活的社保卡和《备案表》到大连市任意一家异地就医联网定点医院医保科窗口确认登记,方可在大连市各联网定点医院按规定办理住院及直接结算,不能直接结算的医疗费用(如高值药品等)应回参保地按当地规定执行 。
2.住院联网结算标准
①执行大连市基本医疗保险药品、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目录;
②执行参保地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的住院起付标准、支付比例和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省内参保的,住院起付标准暂执行大连市规定)
3.高值药品结算办法
大连市高值药品实行门诊定点供药,不能住院直接结算 。依据《关于规范部分高值药品医保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有关事项的通知》(辽人社〔2018〕64号),对于符合条件的但未能实现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高值药品费用,可按照参保地有关规定予以结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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