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高校毕业生接收报到办理攻略 珠海市毕业生档案接收部门( 二 )


毕业生应协助跟踪档案,确保档案在报到年度内(12月31日前)寄达我市。若因档案未在规定时限内寄达所产生的责任和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属于国有企业、有人事档案保管权的国有控股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类型)引进的毕业生档案统一邮寄至单位,无须签订《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托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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