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要草就要干( 二 )


【观点争鸣】六旬老汉田野里欲强奸妇女 , 妇女一句话使其放弃 , 未遂还是中止?
结语:本案中,刘某的行为有一定的法益侵犯性 , 尽管强奸罪的预备阶段的中止,对法益的侵犯性极小,但是我国刑法并没有规定这样的行为不构成犯罪 , 在承认刘某有罪的情况下,是否对其刑罚处罚,根据以上分析,应对刘某作出免予刑事处分的判决 。当然类似这样的行为,如果行为人真诚悔过,取得被害人的谅解 , 可能在侦查阶段就不作为案件处理 , 进行相应的治安处罚,也具有合理性,毕竟刑法要保持其谦抑性 。
本文作者:身边的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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