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这个锅并不应该由法院背,因为《国家赔偿法》并不支持精神损害赔偿金 。
一审宣判后,麻旦旦和泾阳县公安局均不服判决,提起上诉 。
2001年11月30日,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了二审判决 。
二审判决基本维持了一审判决的内容,只是确认了误工费的金额为6719.40元,并支持了交通住宿费699.5元 。
同时,二审法院进一步确认了麻旦旦因本案所获得的赔偿金为74.66元 。
这么一起荒唐的案件,最终以更荒唐的结局落幕 。
一个女孩需要靠着她的处女膜,来证明自己没有从事非法的性行为 。
而最终公安机关因其违法行为而需要对受害人进行赔偿的数额,更是让人啼笑皆非 。
如果当初,麻旦旦并非处女,她又如何证明自身的清白?又如何抵御民间的流言?
其实,麻旦旦案件并非个案 , 类似处女被当作从事非法性行为工作的案例,在全国并不少见 。
2001年11月17日,在山东东营打工的日照女孩张旦,坐着经理开的车出去要账,为了整理欠条,经理将车停在村道边上 。
之后从一辆警车上下楼了4名协警,将张旦和经理带到了辛北派出所第二警务区,对张旦实施刑讯逼供,要求张承认从事非法性行为工作,并与经理发生过性关系 。
次日,张旦的经理按照要求,向派出所缴纳了罚款5000元 , 罚款收据上写明的事由是“嫖娼” 。
之后,经过当地两家大医院出具的鉴定报告,证明张旦系为是处女 。
2003年3月8日 , 江苏盐城建湖县22岁的女青年金磊,被盐城市城东派出所干警抓去,理由是非法从事性工作,并处以收容教育6个月 。
但金磊始终坚称自己没有与任何男子发生过性关系,还是处女 。
此后,在金磊被收容期间,有关部门对金磊进行的4次处检,所得出结果均一致证明,金磊处女膜完好,系处女 。
5月10日,金磊的父母经过两个月的奔波求告 , 终于在盐城收容所见到了女儿金磊 。
2009年3月16日,昆明某小学的学生 , 刘芳芳(15岁)和刘莉莉(13岁)姐妹俩,因在街上吃烧烤时说了句"要不要耍一下",便引起了巡防员和两学员警的注意 。
在自家的出租屋门前,刘芳芳和刘莉莉被警方认定为“非法性工作者”,连同她们的父母一起被抓到派出所训问 。
随后,派出所又以“没有抓到现行,证据不足”为由,将刘芳芳、刘莉莉及她们的父母集体释放 。
之后,根据鉴定报告显示,刘芳芳、刘莉莉和父母受到的损害构成轻微伤,刘芳芳、刘莉莉处女膜完整 , 均为处女 。
相关经验推荐
- 膨松剂可以代替酵母粉吗
- 三个又是什么字,三个又是什么字儿
- 胃癌晚期症状表现有哪些 胃癌晚期疼吗
- 宠物兔味道大吗
- 高层和多层的区别
- 沈阳北汤温泉?沈阳北汤温泉门票
- 狗可以吃奶油吗
- 淋巴瘤有什么症状表现 淋巴瘤发热的特点
- 如何确定承揽关系或是雇佣关系
- 痘印的种类有什么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