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件+材料+标准 西宁生育保险报销全指南( 二 )


人工干预分娩:三级、二级、一级定点医疗机构支付标准分别为4500元、3600元、2700元 。
人工干预分娩包括:产钳助产术、宫颈裂伤、会阴Ⅲ度及复杂裂伤缝合术、单胎臀围牵引术、胎头吸引术、内倒转术与外倒转术、宫颈封闭、阴道壁血肿切开术 。
住院流产:三级、二级、一级定点医疗机构支付标准分别为1100元、1000元、900元 。
住院引产:不分医院等级均为1500元 。
生育多胞胎的(每增加一胎):在上述标准基础上增加600元 。
报销时限:
女职工怀孕三个月后,参保单位经办人应携带相关资料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登记备案;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参保单位经办人应在手术前携带备案表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登记备案;医保经办机构审核无误后予以即时办理 。
女职工生育后,参保单位经办人应及时按规定携带相关资料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生育津贴及发生的属于零星报销范围的生育医疗费用,医保经办机构在受理职工生育待遇申领材料后,应及时进行审核 , 审核无误后,即时办理待遇核定,遇特殊情况办理时限可延长至15个工作日 。
参保单位应在职工生育、实施计划生育后1年内办理完毕生育保险待遇申领相关手续,逾期不受理 。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接到职工生育待遇申领材料后,应及时进行审核 。审核无误的,应在30个工作日内办理支付手续,遇特殊情况办理时限可延长到45日 。
生育保险待遇应当在女职工生育或者终止妊娠后三个月内申办 。逾期申办的 ,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予受理 。
【条件+材料+标准 西宁生育保险报销全指南】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期限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其参保职工申办生育保险待遇的,该职工的生育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的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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