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禅城区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申领指南( 二 )


3、镇(街道)卫健部门后台进行审核 , 符合规定的给予确认奖励资格;
4、镇(街道)卫健部门按月发放奖励金 。
四、办理时限与费用:
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不含审核后公示和群众提出异议的核实时间)
办理费用:不收费 。
五、注意事项:
(一)奖励标准:
每人每月200元 。
根据《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城镇独生子女父母计划生育奖励办法的通知》:在1980年2月2日至2008年12月31日期间退休(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 按原来的奖励政策已经或应当享受退休金加发5%(含按工资100%发给)或一次性奖励的人员 , 奖励金自2018年7月1日开始计发 。本办法实施之前已经领取的加发退休金或一次性奖励金不抵扣 , 2009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期间的奖励金不补发 。
(二)奖励计发:
审批通过后 , 奖励金自到龄的当月开始计发 。
首次发放的时间一般需要三个月 , 以后会每月按时发放 。
(三)补充说明:
1、按照最新的文件通知 , 现已停办(含新办、补办、换发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
2、若需要变更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发放的账户 , 需本人带身份证、本人新的活期农行存折或银行卡到户籍居委会办理 , 可变更为农业银行的借记卡或社保卡 。
3、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认证每年4至6月份办理 , 已享受奖励的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到户籍地村居委会办理 。如有特殊情况或长期居住在外地的可致电户籍地村居委会咨询办理 。
4、已经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的夫妻 , 如果在新条例之后再生育子女 , 就不再继续给予奖励 。但此前已经享受的待遇不用退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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