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最新高考政策解读 天津 高考 政策( 二 )


【天津最新高考政策解读 天津 高考 政策】5.具有天津市蓝印户口的考生 , 须符合哪些报名条件?
天津市蓝印户口政策已于2014年停止实施 。对于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 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的我市蓝印户口考生 , 仍按照市教委印发的《关于蓝印户口学生在我市入学就读及参加普通高考报名资格的通知》(津教委中〔2009〕6号)规定执行 。
6.哪些人员不得在天津市报名参加普通高考?
(1)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 , 或已被高等学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
(2)高中阶段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
(3)在高中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 , 以下简称高校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 , 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
(6)天津市中等职业学校根据《关于转发<教育部关于做好2006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津教委职〔2006〕22号)招收的外省市学生等其他不符合国家及天津市规定的人员 。
7.高中阶段应届毕业生增加3年学籍要求以后 , 对取得天津市常住户籍的时间有何规定?
增加3年学籍要求以后 , 在3年过渡政策期间 , 对于报名参加2022年、2023年及2024年高考的应届毕业生 , 须于2021年10月31日(含)前取得我市常住户籍(以户口簿标注的落户时间为准) 。过渡政策结束后 , 对于报名参加2025年及以后高考的应届毕业生 , 须于高考前三年的8月31日(含)前取得我市常住户籍(以户口簿标注的落户时间为准) 。
8.对于不符合天津市普通高考报名条件的考生 , 还有哪些升学途径?
具有天津市户籍的高中阶段应、往届毕业生和高中阶段同等学力考生 , 如不符合规定的学籍年限、毕业年限、取得户籍时间等普通高考报名条件的 , 以及天津市中等职业学校招收的外省市学生 , 可以报名参加天津市春季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 。
9.普通高考报名资格审查有哪些规定?
市高招办负责组织实施全市高考报名及资格审核工作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 , 各报名单位负责本单位高考报名资格审查工作 , 各区招生考试机构负责本区高考报名资格复查工作 。实施多部门联合审查确认机制 , 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各办学主管单位负责审查考生学籍及实际就读情况 , 审查往届生及同等学力考生是否具有高中阶段在校学籍;市高招办联合学籍管理部门、公安户政部门等 , 对考生学籍、户籍情况进行复审 。同时 , 所有报名数据将上报至教育部 , 进行跨省重复报名和违规情况筛查 。
考生须对高考报名时提交的个人信息和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规定:对于提供虚假个人信息或伪造、非法获得证明材料的 , 在报名阶段发现的 , 取消报考资格;在入学前发现的 , 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发现的 , 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学籍;毕业后发现的 , 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学历、学位证书无效 , 责令收回或者予以没收;涉嫌犯罪的 , 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

相关经验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