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软件学院2020招生人数 2023年天津市大学软件学院招生简章( 二 )


第十四条 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计划单列,实施单独录取 。
第十五条 在规定时间内,被录取的考生须办理注册报到和入学手续,未取得高职毕业证书的考生无法取得入学资格,逾期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
第十六条 新生入学后,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体检复查,复查合格者方可注册,取得学籍;不符合要求的学生,由学院与“五校”视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
第六章 缴费准则
第十七条 参照国家和天津市发改委核定的收费标准与市级示范性软件学院收费有关规定执行,学费标准为 14000 元/年·生,住宿费标准 1000-1200 元/年·生,如有调整,以当年天津市发改委批准的有关规定为准 。
第七章 后续管理
第十八条 新生注册入学后,学籍分属被录取的“五校”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由学院与“五校”成立的联合工作办公室遵照《学生管理规定》、《学籍管理规定》进行管理 。
第十九条 按照专业教学计划,学生完成规定的教学内容后,由联合工作办公室负责并实施毕业资格审查,审核通过后可获得由学籍校颁发的本科毕业证书,对符合“五校”《学士学位授予工作规定》的毕业生,授予工学学士学位证书 。同时,经学院考核合格可获得学院颁发的相应等级学业水平证书 。
第二十条 在学期间,学生可参评国家励志奖学金、人民政府奖学金,同时也可参评学院设立的院长奖学金、助学金、明星员工奖,道德风尚奖、团队创新奖等奖学金项目 。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在招生咨询过程中,咨询人员的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于学院与“五校”录取承诺 。
第二十二条 学院与“五校”从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从事招生活动,请考生及家长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凡是冒用学院与“五校”进行招生活动的,欢迎考生及家长举报,学院与“五校”将保留依法追责的权利 。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自公布起开始执行 。凡以往学院与“五校”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一律废止,均以本章程规定为准 。如遇教育部、天津市招生政策调整,学院与“五校”将根据相关政策作相应修订 。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仅适用于 2023 年学院与“五校”高职升本科联合招生工作 。由联合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
第二十五条 联系方式
1.咨询电话:022-58685050 。
2.学院网址:http://www.tjise.edu.cn 。
3.联系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宾水西道 399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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