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学校如何防控新冠肺炎? 新冠肺炎学校防控措施( 六 )


五、食材及其制作管理
(一)不得采购野生动物,禁止食用野生动物 。所有肉制品须有检验检疫合格证明 。
(二)采购食材时,必须查验并按要求索取供货者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并将相关工作情况报属地教育部门 。
(三)不得现场宰杀活禽活畜 。不得加工制作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 。不得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 。食品添加剂须专人专柜保管、上锁并标识“食品添加剂”字样 。
(四)生熟食品加工用具(菜刀、菜墩)、容器必须分开、不混用 。熟食存放温度和时间必须符合要求,常温下存放时间超过2小时的熟食食用前必须再加热 。
(五)每餐的各种菜品应各取不少于125克的样品留置于冷藏设备中保存48小时,并贴上标签,标签内容应包括:留样菜名、操作者、留样时间、留样人等信息,以备查验 。留样柜须加锁,由专人保管 。
(六)寄宿制中小学设置的食品小卖部、超市,应依法取得许可,原则上只售卖纯净水、矿泉水、预包装面包、牛奶等食品和生活、学习必须品 。
(七)学校食堂用水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
(八)高校食堂在疫情期间不制作出售凉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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