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关于加快公办中小学建设的实施意见( 五 )


(二)市镇财政优先保障建设资金 。将纳入教育扩容提质千日攻坚行动的市财政投资学校建设项目全部纳入未来三年财政优先保障项目范围,市发展改革、财政部门全力支持配合,足额安排符合列入财政投资建设项目年度投资计划的项目建设资金 。对公办学校建设储备项目、预备项目,优先在财政投资建设项目年度统筹预留资金中给予保障 。属地政府、教育部门要提前做好资金筹集,优先足额落实公办中小学年度预算安排,保障镇属公办中小学建设项目资金需要 。
(三)编制行动计划和项目清单 。制定公办学校建设未来三年行动计划和年度项目清单,确定区位图、明确责任表,固化项目建设责任,提升项目建设成效 。
(四)制定资源保障工作指引 。制定东莞市教育扩容提质千日攻坚行动资源保障工作指引,切实强化学校建设规划、用地、财政、集体资产管理等方面的资源保障,促进教育扩容提质 。
(五)加强学校建设项目督导考核 。将教育扩容提质千日攻坚行动项目纳入市“硬任务”管理,设立黄红双色督办单制度,对工作滞后的责任单位,首次发出“黄色”督办单提醒整改,并明确整改标准、完成时限等要求;“黄色”督办单发出后,责任单位无正当理由,在规定时限内无实质性改进、工作敷衍了事且质量较差的,发出“红色”督办单责令整改 。对顺利完成年度学校项目建设任务的镇街(园区)和工作突出的部门,市政府给予通报表扬,根据情况作为年度考评加分的重要参考 。对不能完成年度学校项目建设任务的镇街(园区)和工作拖延的部门,市政府给予通报批评,根据情况作为年度考评扣分的重要参考 。
(六)强化承诺制履行责任 。各镇街(园区)要在本轮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中,重点关注教育设施布点情况 。特别是对实行承诺制解决空间规划问题的学校建设项目,要全面核查是否在空间规划中落实,凡发现空间规划中未能落实的项目用地,市政府不予批准该镇街(园区)的国土空间规划 。
【东莞市关于加快公办中小学建设的实施意见】(七)健全人员保障体制机制 。教育部门和各镇街(园区)要强化师资配置,督促学校按规定的师生比配齐配足各学科教师 。编制部门要进一步做好事业编制挖潜创新,盘活用好现有事业编制资源,优先满足中小学教育需要,重点向承担教育改革任务学校、新建扩建学校倾斜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积极落实教师工资福利待遇相关政策,加快推动编制外教师企业年金制度,确保教师队伍稳定性 。财政部门要保障学校人员经费供给,尤其在编制总量不足情况下积极保障编制外教师聘用经费,推动编制外教师与公办教师同工同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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