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公选段《铡美案》 包拯公断铡美案的经过( 二 )


陈世美在历史上实有其人 。据《均州志·进士篇》记载:“顺治十二年,乙未科史大成榜,陈年谷,官贵州思石道兼按察司副使布政司参政 。”又据《湖北历史人物辞典》记载:陈世美,清代官员,原名年谷,又名熟美,均州(即湖北均县,现丹江口市)人 。出身于仕官之家 。清初游学北京 。
顺治八年(1651年)辛卯科进士 。初任河北某地知县,后因得康熙赏识,升为贵州分守思仁府兼石道按察使,兼布政使参政 。根据湖北丹江口地区民间传说和1992年在丹江口市发现的有关陈世美的碑文记载,陈世美不但不是杀妻灭子、丧心病狂的忘恩负义之徒,还是一位为官清廉、刚正不阿、体察民情的清官 。
那些强加在他身上的所谓嫌贫爱富、杀妻灭子之事,乃系嫉贤妒能之辈所为,因此,湖北均县有”北门街不唱陈世美,秦家楼不唱秦香莲”的俗语 。那么陈世美是怎么背上这千古骂名的呢?

包公选段《铡美案》 包拯公断铡美案的经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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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有人考证,陈世美在贵州为官时,同乡同学来投,谋取官职,他多次接待,并劝以刻苦攻读以求仕进 。后因来投者日多,难于应付,乃嘱总管家一律谢绝 。家住均州城郊秦家坡的同窗胡梦蝶,昔日与陈世美进京赴考时,曾以钱财相助,因来投陈家,却遭总管家回绝,遂生报复之心,他将社会上一些升官发财、忘恩负义以及抛妻灭子之事,捏在一起,加在陈世美身上,编成戏剧《秦香莲》,在陕西、河南等地演出 。
相传清末一河南剧团到均州演出此戏时,陈的一个后人看了,气得当场吐血,陈世美第八代孙还组织家族众人,当场砸了该剧团衣箱,并殴打演员死伤数人,演出被迫停止 。
【包公选段《铡美案》 包拯公断铡美案的经过】看来,历史有的时候真是个任人打扮的小姑娘,沧海桑田之后,谁知道数百年前的真相呢?只有这些虚虚实实的故事能让我们体味人世的变幻和人生的无常 。作为忘恩负义之徒的陈世美的千古骂名和黑脸包公的一世英名就这样相伴存在着,令人时时感到历史被人为定格的恐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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