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南京高校综合评价招生简章 2022南京大学江苏省综合评价招生简章( 二 )


3、南京大学依据投档考生的高考成绩和报名申请时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 。高考成绩相同时,以投档同分位次进行排序 。
4、投档录取考生不再参加其他批次、招生类型的录取 。
七、其他
1、南京大学测试方案可能因本地疫情防控要求做出调整 。
2、南京大学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制度,对获得综合评价测试资格考生、入选考生和录取名单进行公示 。
3、南京大学本科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举报邮箱qingfengnanda@nju.edu.cn 。
4、南京大学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综合评价招生事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 。
5、本简章由南京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
八、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400-1859680
招生主页:http://bkzs.nju.edu.cn
电子邮箱:bkzs@nju.edu.cn
微信公众号:ndzsxlj
附件1:招生专业(类)分流专业
附件2:中学公示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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