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苏州工业园区积分入学实施细则 苏州市积分入学细则2020年( 三 )


第二十四条 本细则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原有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办法与本细则不一致的,以本细则的相关规定为准 。
第二十五条 本细则由苏州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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