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东县2021年县城义务教育招生办法 如东县2021年县城义务教育招生办法是什么( 二 )


初中施教区总范围:县城城区,城区东部,含五总村、丁杨村、潮墩村、六总村、如华村、八总村、三桥村、宾东村等;城区南部(双沙河以北),含三桥村、港南村、虹桥村、芳泉村、银杏村、野营角村、余荡村等;城区西部,含陈高村、虹元村、江庄村、肖桥村、十里墩村、晓河村、虹桥村、芳泉村等;城区北部,含农场居委会、北场村、振新社区等 。
各校施教区范围的具体信息可查看2月19日如东教育体育信息网(通知公告栏)和如东教育公众号公示内容(县城城区义务教育施教区区域分布图随同“义务教育招生信息登记表”一起下发) 。
3.有关具体问题的处理
学生与其父母的户籍、房产证和流动人员居住地等是选择填写县城细分区块序号的主要依据 。
(1)属于县城户籍施教区的学生,如户籍和房产证不一致的,家长可根据户籍或房产证选择确定(此条款执行至2021年招生结束,2022年将以户籍确定入学学校) 。
⑵外县(市)在我县县城经商务工人员根据居住地址及经商务工地址确定,协调安排入学 。
⑶本县非县城初中施教区户籍在县城小学毕业的,有固定住房,以房产证确定;经商务工人员以经商务工单位地址确定,协调安排入学(此条件执行至2021年招生结束) 。
⑷学生应与父母在同一户籍,并与父母的居住地保持一致,特殊情况按以下办法确定:
①学生的户籍跟父母户籍不一致的,可以学生本人户籍或以父母户籍申请入学学校,教体局根据学位空额情况统筹安排 。
②因房屋征收拆迁异地安置的,凭征收拆迁安置手续以安置地确定 。
③父母离异的依据法院判决书或离婚协议,以学生本人或实际监护人的户籍确定 。
④房产证用途是商业营业用房或工业用房的,不能作为确认施教区的依据 。
⑸学生父母为不在本地的现役军人(含武警)或出国工作、边疆野外工作等人员,由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他亲属监护的,根据有关证明材料,以监护人户籍确定 。
⑹二孩家庭子女中的二孩优先保障入学 。
四、招生程序及时间安排
1.制定方案,部署落实(6月上旬) 。制订并公布《如东县2021年义务教育招生工作意见》和县城义务教育招生办法,6月上旬召开会议进行部署 。
2.宣传发动,信息登记(6月16日前) 。县城各幼儿园、小学召开毕业年级学生家长会议,宣传招生的政策条件,公布入学条件、手续程序等信息 。家长填写《信息登记表》,提交相关材料,各幼儿园和小学核查材料,登记表及相关纸质材料交县教体局教育科,电子稿发教育智慧云平台教育科 。入学儿童少年相关信息需在县义务教育招生平台登记填报、上传资料及核查认定 。各校(幼儿园)需对家长进行指导并组织填报、上传资料(具体填报方法见平台填报指南),对不具备填报条件的(或不会使用招生平台操作系统的),由学校安排人员协助登记、上传,系统填报起止时间学校另行通知 。
3.信息核查,下发通知(6月30日前) 。县教体局组织各招生学校核查小学及初中新生信息,根据招生条件及施教区域确定各招生学校入学名单,下发《义务教育入学预录通知书》至招生学校,招生学校根据下发名单在县义务教育招生平台上进一步核查确认 。
4.公示名单,报到登记 。
7月4~5日,招生学校公示新生名单 。家长携带《义务教育入学预录通知书》、户口簿等材料到指定学校办理入学手续,学校复核入学资格及新生基本信息 。为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家长需提供个人“苏康码”(绿色),经测量体温正常后,方可进入招生学校办理入学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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