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高邮实验小学招生 2021年高邮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安排( 二 )


1.切实解决随迁子女入学问题 。持有本地居住证的随迁子女要求在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的,100%安排公办学位,与本地学生一样参加中考升学 。根据相关规定,所有在高邮城区各区域的户籍居民都不得作为高邮城区的流动人员,其子女不得作为流动人员子女安排入学 。
2.随迁人员子女等就读城区学校 。持有城区公办学校招生区域内居住证的随迁人员子女要求在城区公办学校就读,须持户口簿、父母或本人在城区居住证、父母在高邮城区社保缴纳证明(须出具缴纳个人社会保险满1年以上的证明)或市监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全国学籍卡打印件等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于7月 12-15日到市教体局基教科进行信息登记,市教体局基教科根据各校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户籍在城区公办学校施教区范围内但在外地就读并要求回城区公办学校升学的,持户口簿、房产证、全国学籍卡打印件等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于7月12-15日到市教体局基教科进行信息登记,市教体局基教科根据各校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
(六)落实相关优待政策
对各类教育优抚对象、客商及高层次人才子女,按照相关文件精神,坚持标准,规范落实优待政策 。对烈士子女、公安英模、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援鄂一线医务人员子女,以及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客商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依据有关政策优先安排就读 。对上述人员子女选择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且该民办学校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在招生录取中实行计划单列 。
以上优抚对象、客商及高层次人才子女由有关部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于7月12-15日到市教体局基教科进行登记,经市教体局审核批准后,落实相应优待政策 。
三、相关要求
(一)加强招生组织领导 。各地各校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学习领会国家和省有关招生工作新政策、新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主体责任,确保各项工作平稳有序 。
(二)全面保障青少年受教育权益 。《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明确要求保障每个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各地各校要切实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职责,强化政府、学校、家庭和社会各方责任,依托学籍管理系统,建立“一对一”失学辍学适龄儿童少年工作台账 。所有公办、民办学校不得超出市教体局规定增设限制条件,拒绝或变相拒绝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报名 。要保证在校生全面完成义务教育,做好疑似失学适龄儿童核查及劝返复学工作,确保义务教育入学率100%、巩固率100% 。
(三)实施热点高中指标生政策 。今年升入初一年级的学生3年后中考时,热点高中学校继续将不少于70%的招生指标作为定向指标生按学生数均衡分配到区域内初中学校 。高邮中学指标生录取控制在该校统一招生分数线(非指标生录取分数线)线下50分之内 。享受定向指标生资格的初中毕业生必须在该校读满三年且学籍与就读学校一致,中途没有转学、休学和借读经历 。
(四)严格规范招生行为 。一是坚决落实免试入学要求 。所有公民办义务教育学校都不得通过笔试、面试(谈)、评测等方式招生,严禁以各类竞赛证书、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 。2021年继续全面取消特长生招生 。二是坚持同步招生 。所有公民办学校不得通过任何形式提前摸底争抢生源,坚决杜绝提前招生和掐尖招生 。三是规范分班行为 。严格均衡分班,严禁设立重点班、快慢班和实验班等,不得以分层走班等形式变相分快慢班,建立生源均衡分班制度 。各义务教育学校要将本校新生均衡分班方案、分班名单等公示材料留档备查 。四是坚持标准班额办学 。大力推进起始年级要按照省定标准班额招生(小学45人/班,初中50人/班),严禁出现55人以上的大班额 。五是严格学生信息管理 。要按照序时、规范、准确登记学生信息,各学校注册新生学籍须与新生招录名单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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