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云2020年县城区学区划分公布 灌云2020年县城区学区划分公布情况( 三 )


4.学生监护人为房产证(房屋不动产权证)房屋共有权人的,其所占份额需高于50% 。
5.凡有两套(或以上)合法固定住房,应以适龄儿童与其监护人户籍在一起的合法固定住房所属施教区作为入学的施教区 。
6.因拆迁变动居住地的,凭拆迁安置证到安置房所在地施教区入学 。
7.购买二手房必须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过户手续,过户时间须在2020年7月18日前 。
8.施教区老居住房、单位公房住户,若确非居住人原因无法办理房屋房产证(房屋不动产权证),且居住户在其他地方确无住房的,可按现居住房所在地施教区入学 。
9.确非居住户原因,房产证(房屋不动产权证)正在办理的新建商品房住户,需出具2020年7月18日前签订和出具的正式购房合同、全额缴款发票、契税发票,可按新购房所在地施教区入学 。
10.房产所有者如无法提供合法房产证(房屋不动产权证),而又有子女需入学的,必须提供能证明房产合法性的诸如规划证、土地证等证件,但不得以水费发票、电费发票、有线电视初装费收据等作入学依据 。如只有私下买卖合同的,还必须提供与房产地址相一致的户口簿 。
11.在施教区内没有合法固定住所,在施教区外又无合法房产,但具有施教区内户籍的,其适龄儿童就读学校由县教育局基教科根据县城区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
12.已取得学籍的学生不得在任何施教区重新参加新生入学 。
五、报名要求
1.小学初中起始年级实行网上预报名登记、现场确认和发放入学通知书制度 。
2.适龄学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根据学校招生简章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预报名,同时上传户口、房产等佐证材料 。
3.网上填报时选择房产证(房屋不动产权证)的,学校初审通过后,适龄学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持户口簿、房产证(房屋不动产权证)等有效证件,到所报学校进行现场审核,并对预报名登记表进行签字确认 。网上填报时选择无房产信息的,适龄学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须带资格审查细则中要求的相关有效证件,到所预报学校进行现场审核及待上门核查 。
4.现场确认通过及上门核查通过的,学校将发给入学通知书,并要求学生按照入学通知书规定时间报到入学 。
5.报名登记时,适龄学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须规范、如实填写,并及时关注网上报名系统提示信息、学校招生简章以及通知发布等信息 。
六、招生程序
1.7月13日—7月17日,各学校进行招生宣传 。
2.7月18日—7月24日,适龄学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进行网上预报名 。
3.7月18日—7月31日,各学校网上初审,打印预报名登记表,现场确认,上门核查 。
4.8月1日—8月7日,各学校公示拟录取名单 。
5.8月8日—8月10日,各学校发放入学通知书 。
6.8月底前,各学校完成新生入学报到和阳光分班 。
7.9月15日前,各学校将新生注册情况报县教育局基教科审核 。
8.9月30日前,将新生学籍信息录入学籍管理系统并报县教育局基教科 。
七、招生纪律
1.县教育局与县城公办小学校长签订招生责任书 。各校要严格执行上述招生办法,严格按要求招收符合条件的学生,严禁跨范围招生,严禁接收借读生 。
2.县教育局对招生计划、过程、结果等实施监督,认真调查处理各类申诉、投诉和举报,切实维护招生入学秩序 。
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七纪检监察组监督电话:88852026
县教育局监督电话:8885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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