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淮安市淮安区开展高校毕业生赴我区基层单位就业学费补偿通知( 二 )


(5)就业单位社会保险登记证正本复印件(如无,可用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证件代替);
(6)就业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如无,可用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证件代替);
(7)毕业生在读期间学费收据或《高等学校毕业生实际缴纳学费证明》(以下简称“学费证明”,附件2)原件;
(8)在企(事)业单位就业的毕业生还需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
3.积极配合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电话或上门核查,审核通过后妥善保存《江苏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补偿受理通知书》(以下简称“受理通知书”,附件4),资格申请表原件由县级学生资助管理机构集中保存 。
五、注意事项
1.请严格遵守新冠疫情防控相关规定错峰前来办理;
2.请认真阅读相关文件,并按文件要求按顺序准备好相关材料,以免带来不必要的麻烦(提供三方协议无效,须提供与就业单位签订的正式劳动合同或干部介绍信 。);
3.往年已获得部分补偿,但按新规定已不在补偿范围的,则一律终止;
4.提供虚假材料的申报人员,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申报资格,今后也不再允许申报,情节严重的,将追究相关责任;
5.出现虚报冒领(骗取国家钱财)的已申报人员,一经查实,立即追缴全部补偿款,并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冒领人员的信息将进入个人征信系统;
6.往年有部分人员上传空白或模糊证明,将视为无效材料(如是毕业证等单页证明,直接上传图片;如是身份证等多页证明,整合成1张图片或使用QQ等软件截图后粘贴到WORD文档中,较大的可以使用压缩软件先压缩,再上传);
7.毕业生岗位联系电话须为单位固定电话;
8.证件原件需带来审核(材料审核须本人到场,不得代理);
9.因乡镇合并,单位名称变更的,按新名称申报,乡镇合并的公文分别与合同(资格申请)、社会保险登记证(拨付申请)一起上传;
10.专升本须上传专科、本科毕业证、学信证明及学费证明;
11. 未尽事宜将在淮安区学费补偿交流群中及时传达 。
六、咨询
电话:0517-8510 1298
淮安区学费补偿交流群:228797684(申请加群时须备注单位+姓名)
淮安区教育体育局
2022年5月2日
?具体详情请及附件下载见淮安区人民政府网站 “政府信息公开”栏——http://www.zghaq.gov.cn/col/904_568817/art/16513344/16518032435623FJS7V3C.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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