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区域经济开发与管理(本科)、监所管理(本科)、教育管理(本科)、汉语言文学(专科)、英语(专科)专业已公布停考,上述专业从2023年开始不再接受新考生(含其他专业在籍考生)报考,自2026年起停止颁发毕业证书 。请有关考生合理安排考试,以免影响毕业 。相关文件详见《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关于停考区域经济开发与管理(本科)等5个专业的通知》 。
5、我省各开考专业即将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印发的专业基本规范进行调整,此次调整涉及的专业和课程较多、部分专业调整后课程变动较大 。为减少因专业考试计划调整对考生的影响,更好地维护和保障考生权益,请各位考生在课程报考时,一定要合理规划自身课程考试安排,尽快完成学业,并及时办理毕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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