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江苏实行全省“一证通”制度 , 居住证全省通用,在本省外市已经办理过居住证的,无需重新办理,但应当凭居住证到居住地派出所进行居住登记 。
居住登记:
拟在本市居住7日以上的流动人口,应当自到达居住地之日起,办理居住登记手续 。
办理、变更居住登记不收取费用 。
流动人口按照以下规定办理居住登记:
【有江苏其他市居住证的还需要在扬州再申请吗】
?。ㄒ唬┰诒龉荨⒕频辍⒙玫辍⒄写约翱晒┳∷薜钠渌苑癯∷幼〉娜嗽?,由经营单位负责登记;
?。ǘ┰谝皆鹤≡壕鸵降娜嗽保?由医院负责登记;
?。ㄈ┰谘!⑴嘌祷辜乃蘧脱Щ蛘吲嘌档娜嗽?nbsp;, 由学校、培训机构负责登记;
?。ㄋ模┰诰戎窘邮芫戎娜嗽?,由救助机构负责登记;
?。ㄎ澹┰诒臼芯鸵档模?用人单位应当在聘用或解聘流动人口之日起7日内,将相关流动人口信息报送公安机关或者乡镇、街道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构;
?。┰诒臼凶饬薹课莸模?房屋出租人应当在与流动人口建立或终止租赁关系7日内,将相关流动人口信息报送公安机关或者乡镇、街道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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