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公积金贷款材料

厦门市公积金贷款材料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含公转商贴息贷款)
序号材料名称
(加*号为网上申报必须上传的材料)材料要求材料来源收取方式1*借款申请人及配偶有效身份证、有效护照或《外国人永久居留证》;要求:原件(验)要求:原件份数1份必要性:必要申请人自备纸质收取 上传2*已婚的提供结婚证;单身的应出具婚姻状况具结书;要求:原件要求:原件份数1份必要性:容缺后补备注:信用状况良好的申请人可容缺办理 , 并自行下载填写容缺受理承诺书申请人自备纸质收取 上传3*已支付规定比例的首付款(首期款)支付凭证;要求:原件(验),原件(收)要求:原件份数1份必要性:必要申请人自备纸质收取 上传4*主借款人还款账号,二手房应提供卖方银行收款账号及开户名称;要求:原件要求:原件份数1份必要性:容缺后补备注:信用状况良好的申请人可容缺办理,并自行下载填写容缺受理承诺书申请人自备纸质收取 上传5*由担保机构提供阶段性担保的,还应提供厦门市住房置业担保有限公司出具的“担保意向函”及“委托代理合同”;要求:原件(验),原件(收)要求:原件份数1份必要性:必要申请人自备纸质收取 上传6*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应提供:(1)新建商品房购房合同;(2)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证明;(3)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证明;要求:原件(验),原件(收)要求:原件份数1份必要性:必要不动产登记中心纸质收取 上传7*购买存量住房(二手房)的,应提供:(1)二手房存量房买卖合同;(2)不动产权证;要求:原件要求:原件份数1份必要性:必要申请人自备纸质收取 上传8*购买保障性住房的,应提供:购房合同及房号单要求:原件(验)要求:原件份数1份必要性:必要申请人自备纸质收取 上传9*购买单位委托拍卖房的:①委托方及申请人分别与住房置业担保公司签订的双方协议(若为网拍或已办理过户的提供委托双方协议)②福建省拍卖成交确认书③拍卖公示材料④权属人为委托方的不动产权证⑤购房合同要求:原件要求:原件份数1份必要性:必要申请人自备纸质收取 上传10*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应提供:①抵押物的不动产权证②评估报告或受委托银行出具的房屋价值确认函③区级(含)以上建设(房管或规划)部门同意建造、翻建、大修的审批材料④代建企业出具的工程预(决)算书要求:原件要求:原件份数1份必要性:必要申请人自备纸质收取 上传11*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应提供:(5)借款申请人与代建单位签订的委托合同(原件 , 应注明代建企业的收款账号);(6)翻建或大修自住住房的还需提供不动产权证原件;要求:原件要求:原件份数1份必要性:必要申请人自备12*大修的还需提供区级(含)以上建设(或房管)部门核发的危房鉴定报告(需达到C级以上) 。要求:原件,电子文档要求:原件份数1份必要性:必要申请人自备上传13*《厦门市城镇房屋权属登记查询结果表》要求:原件要求:原件份数1份必要性:必要申请人自备上传

说明:
一、首付比例及执行利率
首付款比例标准按照我市同期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标准执行 , 住房贷款记录包含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含公转商贷款)和人民银行个人征信报告体现的住房贷款记录 。
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含商转公贷款、公转商贷款和异地贷)购房的,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同档次住房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执行;
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含商转公贷款、公转商贷款和异地贷)购房的,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同档次住房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的1.1倍执行;
停止向第三次及以上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含商转公贷款、公转商贷款和异地贷)的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 。
二、贷款额度
(一) 最高额度
职工家庭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含商转公贷款、公转商贷款和异地贷)的,最高贷款额度为120万元;职工家庭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含商转公贷款、公转商贷款和异地贷)的,最高贷款额度为100万元 。
自主择挥业军转干部家庭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含商转公贷款、公转商贷款和异地贷)的,最高可贷额度为120万元 。持“金鹭英才卡”的人才及其配偶、台湾特聘专家(专才)及其配偶、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及其配偶的贷款最高限额可为上述最高贷款额度的4倍;来闽创业的台湾青年,贷款最高限额可为上述最高贷款额度的2倍 。
(二)保低额度
【厦门市公积金贷款材料】整笔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值低于保低贷款额度的,可按保低额度申请贷款,保低贷款额度为20万元 。三、贷款期限 不得高于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可贷期限:贷款期限控制在借款申请人法定退休年龄顺延5年内 。两个(含)以上借款申请人按其中贷款期限长的确定,最长为30年;大修自住住房的,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10年 。
四、注意事项
(一)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用于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应以借款申请人或其配偶在我市行政区域内的非农村房屋作为抵押物办理抵押担保手续 。
(二)建造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在取得区级(含)以上建设(房管或规划)部门同意建造的审批材料的十八个月内或取得所建房屋《厦门市土地房屋权证》的半年内申请 。
(三)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在取得区级(含)以上建设(房管或规划)部门同意翻建或大修审批材料后的一年内或取得所建房屋《厦门市土地房屋权证》的半年内申请 。
(四)申请人办理二手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时,作出书面承诺的,评估价以我市税务部门的评估价(以下简称税务评估价)为准 。未作出书面承诺的,申请人可提交有资质的房地产评估公司出具的估价报告或受委托银行出具的房屋价值确认函,评估价以估价报告或房屋价值确认函为准 。
(五)首付款比例是指的首付款占住房总价款的比例,住房总价款按购房合同总价(工程总造价)与评估价中的低者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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